舊案 | 巨貪豪賭,周長青的赴刑之路

2019-07-08     檢察風雲雜誌

文/張新

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陝西省最大貪污案:周長青貪污4800餘萬,用於澳門豪賭,該案二審於2000年9月18日上午宣判,陝西省高院駁回被告人周長青、柳蕭(化名)的上訴,維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周長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以貪污罪判處其情婦柳蕭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1萬元。2001年1月10日,周長青在西安伏法。

風光人生

1953年周長青出生在西安一個普通工人的家庭里。1970年中學畢業後到西安造紙機械廠當了一名工人。1972年參軍,成為一名航空兵機械修理員。1979年復員分配到西安市機電公司以工代干,1983年轉干,1985年他又在西安某校讀大專。先後任公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汽車科科長、副經理、總經理。

1992年,周長青臨危受命,出任西安市機電公司下屬汽車銷售公司副經理。當時的機電公司已是資不抵債,瀕臨破產的邊緣,周長青到任時公司營業場地不足100平方米,年銷售額也只有4000萬元。但他抓住了汽車市場銷售看好的機會,憑著其廣泛的交際和良好的信譽,周長青很快把汽車銷售公司帶「活」了,短短三年時間,汽車銷售公司就發展到營業場地2萬平方米,年銷售額4個億,成為西北地區汽車銷售行業的龍頭老大。

1993年5月,經西安市股份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准,西安市機電設備公司改組為「西安機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周長青也成為這家國有控股公司中的副總經理,兼汽車銷售公司經理。1995年他擔任總經理,無論職場還是生活,都開始膨脹。在公司成了說一不二的人物。每次出差都要住五星級賓館。儘管周自我標榜「平時不賭不嫖不貪」,實際上檢察機關查證他曾因打牌、玩麻將,受到過公安機關的處理。周長青迴避他在道德觀念方面的問題,但與其下屬桑塔納專營部女負責人柳蕭之間的關係卻是不爭的事實。

比周長青小12歲的柳蕭原本有著美好的生活,她的父親是離休幹部,母親是部隊醫院退休醫生。柳蕭18歲入伍到北京,後復員分配到西安市機電公司任打字員。也許因為都當過兵,或者因性格正好互補,周長青和柳蕭特別能談得來。

1991年夏天,周長青將柳蕭調到效益較好的汽車銷售中心,劉心存感激。1994年前後,柳蕭與其丈夫之間產生矛盾,她把家庭的煩惱講出來,常受到周的關心和安慰。安慰中,周長青說:「現在誰離了誰還過不下去。」一年後,劉與其丈夫離婚,六歲的兒子歸她撫養。1995年12月,周長青提拔柳蕭為公司桑塔納專營部負責人。柳蕭對周長青懷著深深的崇拜,這個男人在她心目中簡直是商場奇才,情場王子,是值得依靠的人。而周長青能與年輕、漂亮的柳蕭相擁相伴,何嘗不是一件美事。兩人很快發展為情人關係。

庭審周長青(右二)及其情婦柳蕭


賭海沉淪

1997年1月,周長青到深圳參加第一汽車製造廠訂貨會。此時的周長青心中有些煩惱,原來,柳蕭不滿足於偷偷摸摸的情人關係,但周長青壓根就沒為這個故事設計過結局。他懼怕外界的輿論,不想讓上級領導對自己有看法,更不想因此對自己的仕途有半點影響。

會議結束後,有朋友邀他去澳門「玩一把」。以賭城聞名世界的澳門有著龐大豪華的賭場,誘惑力極強。此時周長青心情不好,他正想著找機會發泄一下,於是,懷揣8000元人民幣,帶著嘗試刺激、贏它一把的心態走進澳門假日酒店。自以為事事順通的周長青卻沒想到也有倒霉的時候。還沒等他體會到新鮮、賺錢的感覺時,已經稀里糊塗地把8000元人民幣輸光了。他哪甘心啊!周長青竟然毫不猶豫地把一張隨身攜帶的用於購買汽車的32.5萬元匯票換成港幣,繼續賭。

一天一夜後,周血本無歸。周長青說,當時他賭急了,輸紅了眼,心裡特別難受,一心想把本錢撈回來。於是,他急吼吼地給一位香港朋友打電話,香港的朋友倒十分爽快,立即讓人送來50萬元港幣。拿到錢後,周長青想換換手氣,避開霉氣,在那位朋友的邀請下,他來到著名的、場面更大的葡京酒店,然而不到三個小時,周長青輸了百萬元。一周後,周長青以聯繫購車業務為由,從汽車銷售公司下屬的北京辦事處轉款50萬元,從汽車銷售公司財務科轉款112萬元,又悄悄潛入澳門。賭場的一番醉生夢死之後,周長青再次兩手空空地回到了內地。

此時的周長青很清楚,憑自己的錢永遠也無法堵住已捅下的窟窿,便將希望寄托在賭場上,他期待能創造一個奇蹟,一舉扳回敗局。要賭博就要大量的資金,作為總經理,他手中握有很大的權力,雖然按照制度,周長青調取資金也要受到相應監督和制約,但是,由於他以往的業績,及平常的專制、霸道,這些制度對他失去了任何約束力。周長青已置國家和企業的利益於不顧,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那是公家的錢,壞就讓它壞了」!

就這樣,周長青開始了大肆賭博大肆貪污的罪惡生涯。為籌措賭資,周已失去了理智,他於1997年元月至11月間,以聯繫購車業務為由,先後採用轉款和提取現金的辦法24次調取公款3982萬多元挪出,除貼現花費19.5萬元和周個人揮霍46.2萬元以外,其餘3917萬元或自己或通過澳門商人黃某某在珠海開辦的利恆公司兌換成港幣,經澳門瑞昌銀號進入澳門賭場,周長青先後16次赴澳門豪賭……

倉皇出逃

1997年8月,周長青將他賭博的事情告訴了柳蕭,柳蕭聽後一下子癱坐在沙發上,嘴上喃喃自語:「怎麼會這樣子……怎麼會這樣子!」她不由自主地感到害怕。她不可能想不到周長青行為的可怕後果,但是,她已被所謂的「愛情」蒙住了眼,為了他們的「愛情」,她放棄了正義的立場,喪失了判斷是非的能力,竟然想著去幫助周長青。此時的周長青還欺騙柳蕭,向其許諾:「蕭蕭,有一天咱到國外教堂舉辦婚禮。」這句話讓柳蕭更義無反顧地站在周的一邊,她安慰周長青說:「不要緊,想想辦法,以後再賺回來。」柳蕭將自己的愛情以至整個人生,都和周長青這個賭徒捆綁在了一起。從此,她鋌而走險,成了周長青犯罪的幫凶。

此後,柳蕭開始協助周長青籌措賭資。在知道了周長青用公款賭博的事後,1997年9月29日,柳蕭還協助周將159萬元匯往珠海利恆公司,周長青全部用來投入賭場,結果又輸了。他回來時,柳蕭去機場接他,知道全部輸光的消息,她自己都不知是氣憤還是害怕……至事發前,柳蕭蔘與貪污公款1259萬元。但柳蕭仍痴痴覺得,自己只有依靠周長青,她也像賭博一樣把自己的一生押在這個男人身上。

1997年12月2日,為了籌措外逃資金,周長青和柳蕭又使用假合同騙取了銀行信任,以本單位名義在銀行申請取得了金額為1100萬元的承兌匯票。但柳蕭沒想到,這筆錢仍被周長青用於賭博,並輸掉了大部分。周徹底絕望了。按照他和柳蕭事前商定的兩人分別離境,他先走一步。急匆匆於1997年12月12日持化名「李志明」的假護照由白雲機場出境,攜款18萬美元經香港到法國,再由法國逃往厄瓜多。柳蕭則在12月14日趕到廣州,出境時露出破綻,被警方抓獲。如果說,在這之前,周長青和柳蕭是在挪用公款的話,那麼現在,他們的犯罪性質已經轉變成了貪污。

1997年12月28日,西安市機電公司向市公安局報案,案件被移送到西安市檢察院。隨著檢察機關偵查的深入,揭開了陝西省1949年以來數額最大的一起貪污案件,也揭開了周長青這個號稱優秀人才的真實面目。1999年5月,由公安、檢察幹警組成的辦案小組飛往厄瓜多共和國,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將周長青抓獲。當周被抓獲時,已經幾乎身無分文。「這一天我想肯定會來的,我現在非常後悔,不該去澳門豪賭,更不該大肆貪污公款。我如今成為歷史的罪人,對不起信任我的上級領導和同事。」面對警察,周長青還算平靜。

走向毀滅

2000年5月25日,西安市中級法院對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周長青、柳蕭貪污、挪用公款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可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長青共計貪污公款4843萬餘元,挪用公款272萬元;柳蕭蔘與貪污公款1259萬元。一審法院依法判處周長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判處柳蕭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1萬元。周、劉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周長青上訴提出,自己擔任西安機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是董事會聘請的,不是任命和指派的,且該公司不是國有企業,屬國有控股企業,因而其不屬於國家或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不具備貪污罪主體資格。且他只是在將公款全部輸掉的情況下才逃跑的,因而周長青認為定貪污罪不妥,量刑過重。其辯護人也提出一審法院認定周長青為國有公司委派到非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證據不足。周長青應定挪用資金罪和職務侵占罪。柳蕭上訴提出,辦1100萬元匯票自己事先並沒有和周長青商議,假合同也不是自己指使、製作的。況且自己應屬於有自首情節且並未下決心與周一起外逃。柳辯護人提出柳的行為是一種包庇行為,量刑過重。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周長青所在的西安機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系國有西安機電設備總公司改制後的股份制公司。周長青在公司改制前系西安機電設備總公司副總經理,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改制後周同原公司的其他所有人員全體過渡到新公司,因此周符合貪污罪的主體要件。雖然周長青開始從公司調取公款賭博是挪用公款,但他與柳蕭共謀出逃國外,犯罪性質已由挪用公款變為貪污犯罪。柳蕭在得知周長青用公款賭博的事實後,還積極協助周長青籌措賭資,並共謀出逃國外,行為已構成貪污犯罪的共犯。且經查,其提出自首情節之理由不能成立。因此,終審對被告二人要求從輕改判的請求不予採納,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周長青死刑報請最高院核准。

沉痛警示

周長青貪污案轟動全國。周被處決後,西安市物資總公司在全系統印發了《周長青貪污挪用公款警示錄》,全面分析了周從企業領導墮落為違法犯罪分子的主客觀原因,在系統內部全面開展了一次集中學習和警示教育。同時,採取切實措施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與西安市紀委、檢察院聯合在企業開展職務犯罪預防,並強化國企董事會、監事會必須發揮的監督作用。此舉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好評,並將「警示錄」於2002年編入《預防工作參考》,在全國進行了轉發。

2000年9月25日,古城西安省歷史博物館左側懸掛了一條巨大橫幅:「陝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覽」,耀眼奪目。展室開放的二十天裡人流如潮。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期分批來到這裡,社會各界人士也來參觀。二十天累計參觀人數達6萬餘人。展室重頭戲是「懲腐篇」,展示的是胡長清、成克傑、周長青等25個有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例。是無聲的,也是有聲的,透過他們由領導幹部走向腐化墮落的人生軌跡,無不給人以沉痛的教訓。對每一個參觀者起到了深刻的警示作用。

辦案檢察官指出,周長青貪污公款高達4000多萬,用於賭博時間長達一年之久。其間,主管監督他的上級領導為什麼一點也沒有察覺?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難道對他就沒有任何約束?誰給周長青隨意調動成百上千萬資金的權力?如果上級有人能關注一下周的事情,或者財會人員能抵制周的「專斷」,周長青也不可能淪落到這一步。這個教訓實在是太沉重太深刻了!該案中,總經理兼職太多也給國企公司敲響了警鐘。正如周長清自己所說,「我在公司兼了十多個職務。我是西安機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同時還兼任汽車銷售公司的經理,還有下屬的十多個分公司的經理。我可以調撥上億元資金」。

此案進一步警示: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管好手下人,掌好手中權,看好公家錢。尤其在國有企業要切實發揮相關組織的監管作用,切忌成為擺設,杜絕滋生腐敗溫床,嚴防周長青之類的「王長青」「陳長青」等貪婪者的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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