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用人單位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出台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的辦法;積極推行崗位AB角制度,不斷完善職工休假保障制度……
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了《關於改善節假日旅遊出行 環境促進旅遊消費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大力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推動錯峰出行。
加快推動落實帶薪休假
用人單位對履行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負主體責任。工會組織對維護本單位職工帶薪休假權益負主要責任,將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納入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事項,定期向本單位職工進行報告和說明。
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用人單位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完善帶薪休假相關制度建設
鼓勵進行錯峰旅遊,引導、鼓勵職工和其所在單位更加靈活地安排帶薪休假。鼓勵用人單位在年初結合工作需要和職工休假意願統籌安排當年休假,優先考慮子女上學的職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施方案》,在保證開齊開足國家課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結合氣候環境等情況統籌寒暑假時間,制定出台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的辦法,引導職工家庭在適宜出行季節帶薪休假。
加強用人單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設,積極推行崗位AB角制度,不斷完善職工休假保障制度,做到工作不斷、秩序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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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工人日報
▌編輯:林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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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xHnT-m4BMH2_cNUge53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