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三級教育,施工人員入場安全告知培訓

2019-10-12   建築界一哥

3.5G大容量安全專欄,10月上傳新資料 「企業中高層管理培訓·危大工程安全監管」50套,詳情點擊下方展覽卡片。

施工單位入場安全告知培訓

一、基本要求

Ø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Ø除工作需要可攜帶火種外,嚴禁攜帶香煙、火種進入現場

Ø嚴禁酒後上崗

Ø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

Ø進入現場必須配戴基本勞保用品,現場嚴禁穿無袖衣服或短褲

Ø進入防爆區關閉手機、嚴禁在現場拍照

Ø嚴禁在現場追跑、打鬧或玩耍

Ø保持工作場所整潔,嚴禁隨地吐痰

Ø遵守所有標誌和標識要求

Ø工作時保證自身安全和周圍人員的安全

Ø現場的設施和設備在沒有允許情況下不允許使用

Ø現場不允許飲食

Ø及時報告所有事故隱患及事故

二、危險告知——潛在的危險

被移動的物體撞擊

接觸到有害材料

撞上突出物

被困在封閉區域

被移動的設備或其部件夾住

摔倒

高處墜落

過載(大型/超重的起吊、牽引、推進等)

電擊

燙傷 (接觸灼熱的金屬表面)

中毒

三、勞動防護

ü安全帽

ü鋼包頭的安全鞋

ü工作服

ü帶有側防護的安全眼鏡

ü安全帶(高處作業)

注意: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安全眼鏡和安全鞋!

四、工器具安全,檢查和使用

工具設備及易燃品,化學品進入工地前,必須獲得同意和檢查。

未經書面同意任何承包商人員不得使用業主的設備。

業主人員未經許可也不能使用承包商的設備

五、作業許可

特殊作業:

1、動火作業

2、高處作業

3、受限空間作業

4、吊裝作業

5、臨時用電作業

6、盲板抽堵作業

7、動土作業

8、斷路作業

1、動火作業

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施以外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

2、高處作業

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高處作業分級

一級作業: 2m≤h≤5m

二級作業: 5m<h≤15m

三級作業: 15<h≤30m

特級作業: h>30m

3、受限空間作業

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如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半封閉場所。

4、吊裝作業

吊裝作業是指在檢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5、臨時用電

在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電(從配電箱或固定插座取電用於檢維修工具的用電)的作業。

6、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7、動土作業

挖土、打樁、鑽探、坑探、地錨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的作業。

8、斷路作業

公司內交通主、支路與車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作業的管理。

六、應急處置

1、應急情況處理

任何緊急情況立即報告我公司現場人員。

工作時如聽到緊急警報,應當立即停止工作,按指定路線到緊急集合點匯合。

突發的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等緊急事故時,迅速有序地撤離,立即通報施工管理人員或保安。

任何情況下的撤離後,若非得到管理人員的統一通知,任何人員都不應返回現場。

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時,立即彙報施工管理人員或保安,配合儘快將傷者送往治療。

2、事故報告

包括未遂事件、傷害、溢濺在內的所有事件,無論程度多麼輕微,都必須立即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報告;

對傷害的處理—急救;

請及時將事故情況通知安環部人員;

優先照顧受傷或者生病的人員;

如果傷員的傷勢不重,採取急救措施施救;

沒有把握,不要移動傷亡人員。打電話給最近的醫療機構尋求幫助。

3、消防器材

七、文明施工

嚴禁阻塞消防、應急疏散通道

架高所有電纜,電線和軟管,防止羈絆

電纜掛鉤至少2米以上

永遠保持工作場所整潔,保持通道暢通

所有木頭上的釘子必須立即取出或彎下

清除可燃物品

所有廢物和垃圾及時清除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