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做出了一份對解放戰爭時期,中共福建隱蔽戰線中許多冤屈的地下黨員,幹部身份至關重要的組織結論的文件,即《關於閩浙贛省委錯誤處理城工部案件的審查報告》。其中指出,錯殺莊征(趙楓)是 「 造成大批城工部人員被殺和錯誤地解散城工部組織的禍根」。可以說,這次事件是繼抗日戰爭時期「南委事件」後,中共南方組織又一次的災難,而前者是因為國民黨中統的滲透、叛徒的出賣,而後者,卻是禍起蕭牆,其教訓讓後來者深思和深刻反省。
文件中所指的「城工部」,全稱是「中共閩浙贛區黨委城市工作部」,其前身為1945年8月成立的「中共閩江工作委員會」,後因根據革命發展形勢,拓展在城市工作,遂變成該部,莊征任區黨委常委,部長。該部由當時的「中共閩浙贛區黨委」(即閩浙贛省委)領導。
莊征烈士
1947年,為響應革命戰爭,閩浙贛地區的革命地方武裝風起雲湧,各地成立了大小不一的游擊武裝。
1947年3月,城工部也成立了閩浙贛地下軍司令部,林白任司令,曾煥干任副司令,莊征任政委。閩浙贛地下軍在福州郊區和各縣擴大游擊武裝,組織開展抗征、抗捐、抗租運動。
1947年5月,閩浙贛地下軍在福州中洲領導了國民黨福建水警總隊司令部的兵變。
1947年7月,城工部為解決游擊戰爭急需的經費,經過周密策劃,派人化裝成大商人,持仿製的海關查私科放行單,將國民黨福州海關扣留的一批價值200兩黃金的走私棉布、棉紗、顏料等物資冒領出來,並迅速轉移到倉前山、螺洲、港頭等地分散保存。但其中有少量布匹存放在城工部副部長孟起家中。
國民黨福州海關「布案」立刻驚動了國民黨當局,嚴令限期破案,福州國民黨遂派出大批軍警憲特人員四處查探。
1947年8月30日,孟起家中的女工泄露了消息,孟起被捕。得知消息,時任城工部部長的莊征(趙楓)立刻開展了營救,並向閩浙贛區黨委提出三個方案
1.武裝劫獄
2.重金收買看守
3.假自首出獄」
悲劇正是從這裡開始源出,正是因為第三種方案為「假自首」,讓閩浙贛區領導群中一些具有極具「敏感性」的領導對莊征產生了懷疑(而莊征在隱蔽戰線工作中,於1943年被叛徒出賣,被捕。曾也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的指示,利用「假自新」手段脫身),立刻調莊徵到區黨委機關駐地接受審查。在審查中,採取嚴刑逼供,迫使莊征違心地供出所謂曾與特務張超等訂下「集體求生存」的秘密協議等子虛烏有的「情況」。
(孟起烈士,則於1947年11月11日,被解往南京國民黨國防部保密局。1948年4月8日被害,年僅35歲)
而當時的閩浙贛區委在沒有經過分析、查證、核實,向中央彙報等一系列的情況下,直接竟以「出賣孟起的內奸」的罪名,將莊征秘密處死。 更為誇張的是,以此竟然懷疑在莊征領導下的整個城工部系統。
1947年9月5日,作出了《關於趙楓 (即莊征 )叛徒行為的決定》,把城工部發展的城市黨組織說成 「 拆白黨」;曲解城工部開展的統戰,被說成「搭線活動」、「與特務頭子勾結,集體求生存」;把莊征主張的營救孟起方案說成「 不惜出賣同志,以挽救特務頭子地位之鞏固與自己生命之安全」的騙局。
錯殺了莊征,閩浙贛區委派李鐵繼任城工部部長、林白為副部長,責成他們肅清「莊征影響」。事件到這裡,誰也不能預知的是,已經在錯誤的判斷和行為上,這只是個開始,在已經有了導向性的猜疑的情況下,城工部在自己人的壓迫下,岌岌可危。
禍不單行,不到半年後,又發生了閩浙贛區委常委、軍事部長阮英平失蹤(被害)事件。
阮英平烈士
阮英平,福安縣人,開國上將葉飛的老戰友,1932年的老紅軍。1938年2月,任由閩東紅軍游擊隊改編的新四軍三支隊六團副團長。1947年4月,時任新四軍旅政委的阮英平根據華東局委派,出任閩浙贛區委常委、軍事部長。
1948年1月,在閩東領導開展反「圍剿」的阮英平,化裝成商人,攜警衛員陳書琴,準備繞道福州,前往南(平)古(田)甌(建甌) 地區,向省委(即閩浙贛省委,區黨委自1947年11月15日後,開始逐步改稱領導機關)彙報工作。行至寧德九曲嶺,遇國民黨軍搜山,阮英平與陳書琴走散。陳書琴在附近尋找了3天,不見阮英平蹤跡,即趕到福州向城工部部長李鐵報告。李鐵即令陳書琴去與閩東地委副書記阮伯琪聯繫,由閩東地委派部隊繼續尋找。船破偏遇頂頭雨,途中陳書琴遇到叛徒,被拘禁於一家旅店,而後趁黑天從旅店逃脫。陳書琴到閩東後,向阮伯琪彙報了情況,並將阮英平原打算帶到福州修理的掛表交給阮伯琪保管。
閩東地委獲知阮英平失蹤後,立即組織部隊和老區群眾四處尋找,但均無所獲。
而省委獲悉「阮英平與陳書琴同赴福州,途中被敵衝散」的消息後,大為震驚,也立即指令阮伯琪,要求閩東地委「 無論如何要找到阮英平的下落」,而此時,阮英平已經遇害。
事後查明,原來阮英平與陳書琴失散後,曾在山區輾轉5天。
1948年2月1日,阮英平至寧德縣洋中鄉北洋大窩村一個原來相識的農家投宿。豈知,這農民見阮英平隨身攜帶黃金,遂產生謀財害命之意。
1948年2月3日晚,謊稱護送阮英平前往福州,行至北洋炭山,突然以亂棍及柴刀將阮英平當場打死,搜走短槍、子彈、金首飾及手錶、鋼筆、私章等,並把屍休埋入山上的廢墟中。一位久經沙場的將軍居然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在一夥謀財害命的歹徒手中,令人扼腕。
然而,阮英平的當年的失蹤案卻給已經遭受打擊的城工部,再一次受到了懷疑,並以此引發了對城工部殘酷的清洗行為。
阮英平突然失蹤,引起省委主要領導人的高度警惕和諸多猜疑。疑點中包括:
1.陳書琴作為警衛員何以丟下首長自行逃回福州?
2.陳書琴被叛徒拘禁於旅店裡,何以能順利脫險?
3.阮伯琪的身上怎麼會有阮英平的掛表?
4.陳書琴與阮英平失散後,既已找到省委設在福州的聯絡總站負責人蘇華,為何再去找李鐵?而這些疑問都指向了城工部,陳書琴的組織關係隸屬城工部,阮伯琪曾任城工部閩東工委原副書記,李鐵是莊征之後的城工部部長。
以此,省委主要領導人便主觀武斷地懷疑整個城工部出現了大問題。
鬥爭環境的險峻讓領導開始誤判,無獨有偶,此刻接連發生了幾起突發事件恰恰加深了和固定了領導對屬下組織的錯誤判斷。
1948年2月12日,省委候補委員、閩贛邊游擊縱隊司令員沈宗文被當地保長設圈套抓捕,部隊遭包圍襲擊,損失慘重。
1948年2月24日,閩北游擊隊中隊長羅天喜率部前往江西,途經崇安縣電坑時遭敵襲擊犧牲。
1948年3月,閩(清)永(泰)尤(溪)中心縣委在閩清麟洞召開擴大會議時,被叛徒告密,省委派往閩清開闢工作的劉志清和參加會議的6名中心縣委領導成員被捕。
這一系列事件,又是在省委決定將城工部大部分骨幹分散派往各地以後發生的,在錯誤邏輯加突發事件的「佐證」,城工部的真正災難降臨了。
首先對城工部部長進行了審查,省委召開了機關會議,會議提出李鐵有政治問題,並組織了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抓捕了李鐵後,同時關押了在省委機關的其他城工部人員。莊征當時的一幕重現,嚴刑逼供中,李鐵只能編造口供,說自己曾加入國民黨國防部文化情報站組織;「 五一節」前要殺害各地委主要領導幹部並編造一批名單。可一松刑後,李鐵便全部推翻所編供詞,並向省委寫了申述。
1948年4月4日,李鐵又向省委寫了一份申訴,可是在狂熱的錯誤中,李鐵及在省委機關內的城工部骨幹被錯誤處決。
此時,整個城工部組織已定為國民黨特務控制的所謂「紅旗特務組織」,省委決定解散城工部 ,停止城工部系統所有黨員的黨籍,不許他們再以中共名義開展活動;同時要求閩浙贛省委各級組織與城工部割斷聯繫,各地委應在「 五一節」前將上山的城工部人員緊急處決掉。
決定的草率且沒有政策界限,從1948年4月至1949年春,共有117名城工部黨員因此罹難。其中,只有廈門城工部幸免於難,沒有任何人員遭到此厄運。
其中,更讓今天讀這段歷史動容的是,是一種對事業信仰的忠誠精神。面對被錯殺,城工部人員個個赤膽忠心,坦然接受,無任何人叛變,無任何逃跑。當在外地的城工部人員陸續調進山處決時,其實不少人已經知道有去無回,卻依然奉命前往。即使是在臨刑前,那些被錯殺的城工部幹部依然堅定自己的信仰,要求卻是在他們死後重新複查他們的歷史,弄清是非,恢復黨籍,「把他當烈士就行了」。有的臨刑前把衣服脫下,要留給游擊隊員穿,有的交了最後一次黨費,有的咬破指頭,寫下感人肺腑的血書,讓後人潸然淚下。
倖存者,林白,1955年平反後任福州市委常委
疾風知勁草,倖存者更是沒有逃卻,依然在沒有上級的情況下,堅持原有的工作和鬥爭,如1949年1月成立了「閩北城市臨時工作委員會」,努力使黨員人數從僅存的20人,慢慢恢復至80餘人。
但不可否認的是,當時的省委,在錯誤的判斷下,造成了福建地區隱蔽組織的一次「內部大破壞」。且缺乏必要的組織原則,在作出解散城工部、處決百餘名黨員如此重大的決定時,都以所謂「大量內奸潛伏於黨內,殺害了阮同志,而又尚未全部破獲」,「恐電台失漏秘密而影響肅奸工作」的理由,先斬後奏,遲至1948年10月19日,才給華東局發出電報並轉中央,彙報了城工部事件。
劉信善,倖存者,福州城工部衢州支部副組織委員
1956年,中共中央及中共福建省委在認真核實查證的基礎上,為城工部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福建城工部烈士墓
那些為信仰而付出生命的冤魂,革命烈士們,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