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簡稱「深汕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啟動深汕特別合作區過渡期商品房銷售的公告》(簡稱《公告》),預示著凍結兩年的深汕合作區房地產市場,正式啟動過渡期商品房銷售工作。
來源:深汕網
《公告》稱,為妥善解決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凍結以來產生的遺留問題,推動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合作區經濟社會建設,市政府同意啟動合作區過渡期商品房銷售工作。
以下是政策原文:
為妥善解決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別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凍結以來產生的遺留問題,推動合作區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合作區經濟社會建設,市政府同意啟動合作區過渡期商品房銷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區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務公寓總套數不得超過2套,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合作區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務公寓總套數只能1套。
二、在合作區購買的商品住房不計入購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區(新區)購買商品住房的套數限購範疇;在深圳市其他區(新區)購買的商品住房、商務公寓不計入購房者在合作區購買商品住房、商務公寓的套數限購範疇。
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不得在合作區購買商品住房、商務公寓。
四、合作區管委會及市住房主管部門對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實施銷售價格指導。
五、為推動合作區企業加快投產,促進合作區經濟建設,從振業時代花園和輝煌花園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鋪)用於解決合作區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其餘70%的房源面向社會公開銷售。
六、居民在合作區購買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的,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七、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通過,執行深圳住房信貸政策。
八、居民在合作區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購)合作區公共租賃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九、購房人須按照本公告認真核查是否符合購房條件,對於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而進行的房產交易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將由購房人承擔全部責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12月2日
政策解讀
首先,房地產市場解凍是重點,小編為大家提煉了政策要點:
1、家庭限購2套,成年單身1套(含商品住房,商務公寓也納入限購範疇);
2、在深圳其他區(新區)購買的商品房、公寓不計入限購範疇;合作區購買商品房套數也不計入深圳其他區限購。
3、僅限個人購買,法人單位不得購買;
4、相關部門將實施銷售價格指導;
5、商品房+公寓,都是5年限售。
6、居民在合作區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購)合作區公共租賃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深汕特別合作區目前發展狀況
深汕特別合作區距離深圳市中心約100公里,與惠州市東部相鄰,總面積468.3平方公里。未來,深圳將有高鐵和高速公路,直通深汕合作區。目前啟動建設兩條350公里/小時的高鐵/城際線,分別為已動工的廣汕高鐵和規劃建設的深汕高鐵。此外,深汕第二高速公路、深圳港小漠港區、深汕通用機場、鮜門客運港等重大交通綜合設施,構築深圳輻射東部沿海的重要區域綜合交通樞紐。
數據顯示,2018年合作區預計全年生產總值完成51.5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29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1.8億元。可以說,合作區從原來汕尾最為偏遠、最為落後的區域之一,正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產業初具規模、城市配套持續提升、各項事業迅猛發展的日新月異的全新產業新城和濱海新區。
龍崗融媒編輯 鍾海潤
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