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女友同時落水,先救誰?法律人是這樣解答,贊

2019-11-14     律師同城

「女友和母親同時落水,先救誰?」

  

這道難解的愛情考題,曾難倒萬千眾生(尤其單身狗)
  

關於這個問題,
  

1、虛偽的人這樣回答:
  

與我共度一生的人是你,當然先救你。
  

2、正直的人這樣回答
  

對不起,媽媽含辛茹苦帶大我,我只能先救媽。
  

3、缺根筋的人這樣回答:
  

母親只有一個,女友確是千千萬,當然先救媽.
  

4、自以為是的人這樣回答:
  

我先教會你游泳,然後一起救咱媽。
  

5、看似聰明的人這樣回答:
  

我會選擇救離我較近的那個人,並願與女友同生共死。 

接下來:這是一道面試題......
  

有一個法院在公務員面試的時候向考生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你母親和你女朋友同時掉到河裡,你只能救一個人,請問你會救誰?為什麼?

對於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問題,看起來似乎很難回答,但又似乎很容易回答。說這個問題難,是因為在現實中,如果真的遇到這個情況,你真的是很難做出選擇的,而且如果問你這個問題的是你的女朋友,那你就更難答了。

說這個問題簡單:是因為,在每個人的心裡,大家都知道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先救自己的母親,因為你只能這樣回答,否則你就要背上娶了媳婦忘了娘之類的道德譴責。特別是在公務面試這個特定的環境下,只要你頭腦正常,大概你就只能這樣回答。
  

當然也有一些人比較聰明,回答了一些似乎是兩頭都不得罪的答案,比如:我會選擇救離我比較近的那個人;我會選擇救我的母親,然後跳到河裡跟我的女朋友共赴黃泉云云。
  

正如前文所說,少數人最後選擇了摸稜兩可的回答,而剩下的大多數,則回答說先救自己的母親,而在問及為什麼這樣做的時候,大多數都是大義凜然回答說:母親懷胎十月,育我二十多年,這份情誼,何人能比。
  

當然也有些頭腦更聰明的人是這樣回答的:救母親代表我選擇了社會公義,救女朋友則代表我選擇了個人私利,作為一名法官,面對社會公義與個人私利的抉擇,我應該當然的選擇公義。
  

但出忽意料的是,在這麼多似乎是無懈可擊的回答中,面試官一直都在搖頭。全部錯誤!

謎底揭曉

參加面試的法院院長點評到:


「這個問題的核心是希望大家能在親情與愛情中做出一種價值判斷,既然是一種價值判斷,那就沒有對錯之分。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大家的回答都是不錯的。但作為一名法律人,我必須說,你們的答案都不完全正確,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作為一名法官,我們只能有一種思維方式,那就是法律思維,他的核心就是忠實於法律。


因此,我們的回答也只能是一種:根據離婚律師婚姻與家庭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家庭成員之間存在互相救助的強制義務,受法律所保護;而你與女朋友之間則只是一種單純的情感關係,並不受法律的直接保護。
  

因此如果你沒有履行這種對母親的救助義務,對落水的母親視而不見,只是去救你的女朋友,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你的行為將有可能構成違反法定先義務情況下的間接故意殺人罪。作為一名法官,你必須遵循法律,所以你只能救你的母親。」

溫馨提示

女性同胞們,別糾結了,如果足夠愛,又怎會問這種無聊又自私的問題?再說了,如果被你追問的人連養育自己幾十年的母親都能見死不救,你又憑什麼託付你的終生?所以,答案有時候真的沒那麼重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r6CUaG4BMH2_cNUgwPj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