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用處理,財務怎麼辦?

2019-10-10   釔財稅



公司製作規章制度,允許員工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個人車輛發生的汽油費、停車費、維修費、通行費等車輛費用,在公司內部報銷,員工報銷的該部分費用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發生的該部分費用能否在稅前扣除。

廈門稅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4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私車公用,如存在租賃(簽租賃合同),且取得租賃發票,租金、汽油費等相關費用可在公司稅前列支。

租車期間發生的保險費和過橋年費,即使車輛沒有出租也發生,不屬於因租賃而發生的費用。如不屬租賃(包括無償提供公司使用),則相關費用不予稅前列支。

若合同約定,汽油費、停車費、維修費屬於車輛租金收入的一部分,該部分收入應併入租金收入,按「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若該部分不屬於租金收入,是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由員工先墊付,再報銷的費用,則不作為個人應稅所得。

納稅人如何規避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

答:虛開發票行為包括為他人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以及介紹他人虛開三種情形。不管有意無意,一旦發生上述行為,都必須接受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規避發票「虛開之險」,建議採取以下方法:

一、購貨前核實對方情況

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建議納稅人在交易前對交易對方做必要的了解,通過對交易對方經營範圍、經營規模、企業資質等相關情況的考察,評估相應的風險。一旦發現供貨企業提供的貨物有異常,應當警惕,可要求供貨企業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對有重大疑點的貨物,儘量不要購進。

二、交易時通過銀行轉帳

建議納稅人儘量通過銀行帳戶將貨款劃撥到交易對方的銀行帳戶內,如果對方提供的銀行帳戶與發票上註明的信息不符,就應當警惕,暫緩付款,對購貨業務進行進一步審查。

三、收票時信息比對一致

建議納稅人仔細比對發票信息:

(一)審查稅務登記證、出庫單、開具的發票、銀行帳戶上的企業名稱是否一致;

(二)通過對方的一般納稅人登記相關憑證,審查對方是否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

(三)通過「12366發票查詢平台」或其他官方查詢平台,審查開具的發票是否確實是對方領購的發票;

(四)通過庫存商品帳、生產成本帳和有關憑證,審查購進的貨物是否是對方購進或生產的貨物;

(五)審查發票流、資金流、物流這「三流」是否一致,並對開票人和收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發貨方和收貨方做對應判斷。如果對取得的發票存在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