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 記者 顧瀟
今年年初,揚州漁政部門及高郵警方搗毀了一個在禁漁期使用快艇在高寶邵伯湖電魚的非法捕撈團伙,該團伙在多處禁漁水域電捕魚近7000公斤,情節非常嚴重。而這個團伙能夠順利進入湖區電捕魚,竟是因為一名船閘工作人員私下為他們開閘放行。日前,這名船閘工作人員及非法捕撈團伙一同站上了被告席。
庭審現場 法院供圖
2019年1月28日,高寶邵伯湖禁漁期間,漁政人員巡查到高郵湖金湖水域時,發現有幾艘快艇,懷疑在電魚,想登船檢查,但對方不僅不配合,其中一艘快艇還突然從執法艇旁邊斜插過去,執法艇被逼降低了艇速,而對方也因為速度過快,差點相撞。
隨後,偵查員在漁港進出口、碼頭、沿湖公路等處安裝紅外線高清探頭,對夜間進出漁港的可疑快艇和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和跟蹤研判,獲取了大量基礎資料,初步掌握了非法捕撈的時間規律:深夜作案,作案過程中,違法人員多採用快艇集群偷捕,電魚的快艇艇長6至8米,配備175-400匹馬力的進口發動機,水面速度最高可達90公里/小時,部分快艇甚至配備了夜間導航設備,違法人員頭部及臉部均用衣物遮蓋。
2月2日凌晨,辦案人員兵分四路開始收網行動,當場查獲實施電捕的大馬力快艇4艘、電捕器6套、汽車3輛(含收貨車)、漁獲物5000餘斤,抓獲嫌疑人8名,一舉破獲高某、陳某等人組成的非法捕撈團伙。日前,高郵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參與非法捕撈、銷售水產品的高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站上了被告席。據檢察院起訴書稱,今年1月至2月期間,在明知每年1月至5月為高寶邵伯湖禁漁期的情況下,高某與陳某、譚某、潘某等人商議,購買電瓶、電捕器、電網等非法捕魚工具,由陳某、譚某、潘某等人駕駛快艇在高郵湖、邵伯湖等多處禁漁區水域大肆電捕魚近7000公斤,並將漁獲物銷售給高某。
現場查獲的部分作案工具 漁政部門供圖
在庭審中,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高某等人能在禁漁期進入高寶邵伯湖非法捕撈與一男子李某有很大關係。李某是入江水道管理處莊台閘的看閘人員,他利用工作之便,先後五次在夜間為高某等人違規放閘,為非法捕撈的船隻放行,每次收取好處費、過閘費600元。在法庭上,李某表示單位也有相關規定,晚上不允許放閘,即使放閘也需要兩名工作人員在場,而他私下放閘只是為了一點好處費。而據漁政執法人員介紹,電魚是一種毀滅性的捕魚行為,對魚、對人、對環境均危害巨大。被電過的魚,大魚不生長、不產子,小魚全部死亡。電魚還會對魚的餌料,如湖中的無脊椎動物造成嚴重傷害,而魚的生物餌料減少,又會間接影響漁業資源的恢復。」
目前,該案件庭審還在進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