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思嗎?這應盡的義務,還要南陵法院來審理

2019-09-06     南陵縣廣播電視台

南陵縣法院巡迴審理妥善調處

一起農村老人贍養糾紛

9月5日,南陵縣人民法院在籍山鎮長樂村委會巡迴審理並當庭調解一起贍養糾紛案件,近百名村民到場旁聽庭審。

家住農村的75歲許老太與丈夫生育大兒子陳某詳、二兒子陳某峰及女兒陳某梅,其中女兒系殘疾人,許老太夫妻二人均為低保對象。2017年底,許老太丈夫因病癱瘓在床,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且需長期服藥治療,目前由二兒子陳某峰照顧贍養,許老太一直與二兒子共同照顧丈夫。2019年初,許老太不慎摔倒受傷致行動不便,無法與丈夫共同起居,更無法照顧癱瘓的丈夫。為此,許老太多次找到大兒子陳某詳,要求其提供起居場所並支付贍養費,但陳某詳不願履行贍養義務,當地司法所及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果。

2019年8月,許老太經南陵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至南陵縣人民法院,要求大兒子陳某詳為其提供居所、每月支付贍養費400元並承擔醫療費自費部分,同時要求二兒子陳某峰履行贍養義務。

考慮到老人行動不便且贍養糾紛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為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南陵縣人民法院決定採取巡迴審理的方式到當地村委會公開審理此案。

庭審中,承辦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詳細解讀,使被告充分認清自己的錯誤。最終,經過法官的釋法明理和耐心勸導,許老太與兩個兒子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此次巡迴審理妥善解決了老人的贍養問題,依法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當地村民也紛紛表示學到了法律知識,受到了深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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