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巡迴審判,草原深處的和諧使者

2019-09-29     最高人民法院

巡迴審判,草原深處的和諧使者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法院雙語巡迴審判掠影

在祖國北疆科爾沁草原腹地,有一片紅色的土地——興安盟。1947年5月1日,新中國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政權「內蒙古自治政府」在這裡誕生。作為革命老區,興安盟不僅見證並記錄了這裡的紅色革命歷史,更是伴隨著新中國一道歷經了70載的風雨拼搏,感受了70年的滄桑巨變。

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8月,為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幹警們從縱馬在草原上尋找當事人、騎著跨斗摩托走村串屯送達,到現在駕駛著巡迴審判車忙碌在草原深處,將法治的陽光播撒在興安各族人民的心中,興安盟法院人不斷改變庭審模式,在努力徹底打消老百姓「打官司難」固有認識的同時,也讓當事人感受到了更人性化、更便捷、更清晰易懂的公平正義。

一輛巡迴審判車 一個莊嚴的法庭

深秋的科爾沁草原天高雲淡,碧空如洗,放眼望去茫茫草原上一群群牛羊悠然漫步,星羅棋布地點綴著一個個金黃髮亮的草垛。



上午9點,在草原上顛簸了近一個小時的幹警們到達了這個距興安盟科右中旗法院50多公里的呼格吉勒圖嘎查。遠遠地見到法院的巡迴審判車,正在準備越冬草料的牧民巴圖就迎了過來。

一個月前的一天清晨,巴圖在一片公共草場上放羊,鄰屯的烏力吉駕駛著摩托攔在他面前,說這片草場是他們屯的,要將巴圖的羊群趕走。二人爭執期間,烏力吉又叫來青格勒和莫日根,三人將巴圖毆打後,強行把他的210隻羊趕到了自己的羊群里。巴圖馬上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但是由於家裡有三隻剛出生的羊羔離開母羊無法喂養,巴圖只得將羊羔送到烏力吉那裡。

此後的二十餘天裡,巴圖多次同烏力吉協商都沒有結果,只能一紙訴狀將烏力吉等三人告上法庭。

科右中旗法院高力板法庭立案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因該案涉及鄰屯關係,承辦法官按照「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啟動了庭前調解程序,走訪該案發生的村莊,了解原、被告矛盾產生的根源以及原告巴圖的羊群情況。起初三被告情緒特別激動,對法官也有牴觸心理,但通過雙語法官多次走訪、耐心講解法律關係,三被告情緒緩和,同意調解,並同意返還原告202隻羊。然而此時,原告卻以羊膘明顯下降為由,拒絕接受羊群。這大大增加了調解工作的難度,調解工作進入了僵持狀態。

牧民的羊群因缺乏管理死的死,丟的丟,剩下的也都日漸消瘦,承辦法官看在眼裡急在心裡。考慮到目前正處於牧民們起早貪黑存儲越冬草料的關鍵時期,這一次,法院將巡迴審判車開到了牧民的牧點上。



很快,在莊嚴的國徽下,當事雙方又坐在了一起。

庭審中,承辦法官動之以理,曉知以法,經過耐心的心理疏導後,原告同意繼續調解,但對於返還和賠償的數額,雙方又起了爭執。原告巴圖一再堅持三名被告趕走的是210隻羊,而且那時候的羊膘非常好,可三名被告均不認可原告的觀點,還要求原告提供相關證據。



時間已臨近中午,承辦法官還在耐心地解釋說明利害關係,在人情與法理面前,原告巴圖的態度終於有了鬆動 ,並表示:「他們返還202隻羊就行,損失就看著給點吧。」最終三名被告同意當天就返還原告202隻羊,並願意三天內賠償原告損失5000元。



看著雙方在調解同意書上簽字畫押,在場每天一個人都鬆了一口氣。法官們婉拒了巴圖留下大家吃午飯的邀請,整理好巡迴審判的器材,開往了下一個村屯。

一句熟悉的母語 一縷化冰的暖意

八月的一天,居住在科右前旗公主陵牧場的占國峰一家,收到了女兒的大學錄取通知書。開心的一家人打算為女兒舉辦升學宴,考慮到自家的131隻綿羊無人管理,於是他找到了臨鎮的老牧民王某到自己家中幫助放養羊群,雙方約定共放兩天羊,每天150元勞務費。

王某接管羊群後,便趕著羊群到村西的山溝里放牧,誰知當天中午,大批羊就出現了中毒現象,儘管經過大家的全力搶救,還是有11隻適齡母羊被毒死了。

原來,王某放牧的地點,有一處數年來自然形成的垃圾場,村民們的生活垃圾和廢棄農藥化肥都會向這裡傾倒,此次中毒的羊群就是誤食了玉米種衣劑致死的。當地派出所調處未果後,占國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其損失款16500元。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後,承辦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前往現場勘查,由於雙方當事人均是蒙古族牧民,此時正值農忙時節,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法官們將巡迴審判車開到了當事人的蒙古包。



蒙古包前法徽高懸。法官對雙方展開釋法析理的調解工作,從相鄰便利、換位思考、互換利弊等角度出發,希望雙方當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但王某辯稱原告並沒有對自己明確放牧的範圍,而且自己是外地人,不可能想到在這裡放牧會有危險,所以不願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而原告也堅稱,自已僱傭了王某放牧羊群,王某就應該盡到對羊群的管護義務。



儘管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但法官還是在雙方的對話中嗅到了他們願意和解的氣息,法官用流利的蒙語與雙方話鄰居情,談朋友義,分享兒女成才的喜悅,分擔遭遇意外的憂慮,瞬間拉近了與當事人的距離,緩和了現場緊張的氣氛。

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原告從被告的家庭實際情況出發降低訴請,將賠償金額降到了2000元,而被告也當庭承諾願意悉數給付原告賠償款。雙方當場簽下了民事調解書,握手言和。



一路跋山涉水 一顆為民初心

「誰家都有可能遇到溝溝坎坎,這次他遇到坎了,你看怎麼辦?」在突泉縣寶石鎮寶山村村民王某家的炕頭上,法官正耐心地對原告張某說明王某目前的實際情況,聽著法官推心置腹的調解,看著被告王某臥床不起的樣子,張某終於表示理解王某的處境,並答應同意王某分期付款,二人最終達成了和解。



坐落在突泉縣最北端的寶石鎮,道路崎嶇失修,交通極其不便,路遇河道破損就只能棄車步行。

國慶節前夕,突泉縣法院的巡迴審判團隊就把國徽扛在肩上,深一腳淺一腳的踩著擺在河道中的小石墩,步行來到了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家中,在炕頭上完成了一次庭審。



被告王某是村裡的低保戶,家庭比較困難。幾年來,他曾先後六次向原告張某借款合計62000元,雙方約定月利率1.5%,但這幾筆借款到期後,王某均未按時償還。2019年6月30日,二人重新結算,最終王某向張某出具了71000元的借據一份,還承諾儘快還清。此後張某又多次向王某催要該借款,但王某卻一直表示無力償還。無奈之下,張某隻得訴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償還義務。

該案受理後,承辦法官馬上開始了解當事人雙方情況,當法官向被告王某送達法律文書時,得知了王某已經因病導致行動不便,無法到法庭參加庭審的情況。考慮到王某的特殊情況,承辦法官最後決定採用巡迴審判的方式,將開庭地點定在了王某家中。



在王某的家中,一張緊挨著炕邊的小飯桌前,審判人員同原、被告圍坐在一起,一場特殊的庭審就這樣開始了。在庭前調解過程中,被告王某多次表示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異議,但現在由於自己生病,過幾天還要到城裡去做手術,光手術費用就要10多萬,雖然自己也不想賴帳,但目前自己真的無力償還該借款。聽到王某自述的家庭情況和病情,原告的思想有了動搖,法官看到這一情況,馬上開始了耐心的調解,最後雙方在法庭的調解下各讓了一步,被告王某得以分期還款,可以攢下現在的積蓄去看病做手術,原告張某得到了被告的承諾,和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懸在半空的心也落了地。

這幾起案件就是興安盟法院巡迴審判工作的一個縮影。多年來,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訴訟,徹底解決司法為民「最後一公里」難題,興安盟兩級院自2016年初便開始嘗試將可攜式科技法庭融入到巡迴審判工作中來,把信息化技術轉化成體現「為民、便民、利民、護民」司法服務理念的有效方式,真正實現從「坐堂問案」到 「送法上門」,使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有更多的獲得感。

作者: 吳瓊 劉暢 | 攝影:徐瀾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nGhSuG0BMH2_cNUgu5t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