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細節公布,內蒙古一95後小伙因情殞命

2019-11-15     北方新報

11月4日,12309中國檢察網公布了幸福鵬、張娜故意殺人案起訴書。

經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幸福鵬與被告人張娜系男女朋友關係。2018年7月20日晚上,被告人幸福鵬因被害人李某某與其女朋友張娜之間存在感情糾葛,二人在電話上發生口角。之後被告人幸福鵬在達拉特旗某保健所租房處樓下的一家超市購買一把水果刀,2018年7月21日凌晨,被告人幸福鵬與被告人張娜共同駕車從達拉特旗趕到東勝區被害人李某某所住的小區南門門口,被告人幸福鵬讓被告人張娜給被害人李某某打電話謊稱其與幸福鵬已分手,並讓李某某下樓來找張娜。被害人李某某下樓後,被告人幸福鵬用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在被害人李某某的胸腹部連捅數刀。後被害人李某某經鄂爾多斯市中心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被害人李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作用於胸腹部致心肺破裂而死亡。被告人幸福鵬撥打110報警,並與被告人張娜在案發現場等待,後二被告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被告人幸福鵬,男,小學文化程度,系達拉特旗**造型理髮館工作人員,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鎮**村**社**號,捕前住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保健所附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7月21日被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於2018年8月27日經東勝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依法執行逮捕。

被告人張娜,女,高中文化程度,系東勝區**美容美髮店學徒,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捕前住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某小區。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7月21日被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於2018年8月27日經東勝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依法執行逮捕。

本案由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幸福鵬、張娜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10月25日向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東勝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後,於2018年11月2日報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於2018年11月2日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告知了被害人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被害人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並審閱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實了案件事實與證據。其間,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即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7日)。

目前,被告人幸福鵬、被告人張娜現羈押於東勝區看守所。

2018年7月21日4時23分 ,東勝區公安分局接到幸某某(男,1998年生) 報警稱:自己將人捅傷,人員受傷嚴重,已經撥打120。

民警迅速出警,到達東勝區某住宅小區現場後,發現幸某某用水果刀將李某某(男,1996年生)捅傷。經初查,幸某某因發現其對象張某與李某某有戀情,幸某某領張某從達旗出發,於2018年7月21日凌晨去東勝區某住宅小區門口找李某某理論此事,後雙方發生衝突,幸某某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將李某某捅傷,後李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幸某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內容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平安東勝

責任編輯:鄧麗琴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韓方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macGbG4BMH2_cNUg0RH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