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羅是足壇出了名的大玩家,如果不讓他在美妙的夜晚盡享人間極樂,恐怕到了比賽日他也沒有了靈性。其實2006年世界盃之後,26歲的他就已經開始走下坡路,28歲被巴薩掃地出門,就標誌著他徹底開始養老。
2011年初米蘭無法忍受他的所作所為,所以小羅選擇回歸巴西國內,加盟了豪門弗拉門戈。但在簽合同的時候,小羅堅持要加入所謂的「夜總會條款」,就是每周都得讓他去夜店狂歡2次,不然沒法好好踢球。
這樣的要求令人咋舌,但一想到這是小羅,似乎就可以理解了。很多人批評他不職業,但作為男人,他作為的事情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即便40歲的當口被捕入獄,他依然是那個我行我素的精靈,一輩子自由洒脫。
我們總是以主流的價值觀去褒貶世界,殊不知這世界上總有一些特立獨行的人,上天給了他們驚人的才華,卻也讓他們內心充滿躁動,安分守己是不可能的,及時行樂才是王道。
仰臥撐:余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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