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疑雲不散,社交電商還能做嗎?|社交電商①

2019-10-21     中國美妝網

社交電商強勢崛起,電商江湖風起雲湧、再起波瀾。值得一提的是社交電商的崛起,掌聲與質疑並存,鮮花與磚頭齊飛。

2019年9 月 23 日,衡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凍結 13 個未來集市銀行帳戶及理財產品、財付通商戶號及所綁定的銀行帳戶。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裁定書顯示:經審查,廣州未來集市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通過設立「未來集市APP」電子商務平台涉嫌從事傳銷行為,與其相關公司的銀行帳戶為涉嫌傳銷資金沉澱帳戶。

此前 3 月,同在廣州的花生日記因為組織策劃傳銷被罰沒 7456 萬餘元,涉及 2153 萬餘人。

一時間,社交電商再被推向風口浪尖,雖然涉嫌傳銷的「拉人頭」和多級抽傭的模式一直飽受詬病,但我們不對具體案例做價值判斷,只陳述事實,淺談社交電商的誕生、崛起和商業邏輯。

社交電商人人談、人人道,如果要究個所以然來,何謂社交電商?

拼多多創始人黃崢認為,社交電商是個偽概念,電商就是電商,社交就是社交,沒人為了社交去買東西,只會說因為已經在社交,順便買了東西。

愛庫存創始人王敏指出,社交電商的本質:一是商品信息消息化,二是訂單消息信息化。現在很多 APP 只是用微信引流,成交還是在 APP 或者網頁,這只是玩了社交流量的電商。在對話框里成交的電商,才是真正的社交電商。

除了以上觀點,學界業界也給了各種各樣的定義,不盡相同。如果非要下個定義,可參考此前億邦動力研究院發布的《2019 中國社交電商白皮書》:基於人際網絡關係,利用網際網路社交工具,從事商品交易或服務提供的經營活動,具體表現為將社交元素用於電子商務交易全過程,是新型電子商務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

後電商時代,社交電商作為新型電子商務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其萌芽的的土壤是什麼?

中國美妝網記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進行分析 :

1、中國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來看, 2018年我國的移動網際網路用戶已經達到了 8.29 億的規模,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突破 6 億,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讓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網絡傳播節點、自媒體中心,以人脈為前提的社交化傳播也讓營銷更為精準,為社交電商的的崛起奠定了基礎。

2、政策方面。2015 年國家共商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對社交電商、團購、O2O 等商業模式、業態提出依法監管的措施辦法。

2018 年 8 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電子商務法》。此期間國家逐步推出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鼓勵引導社交電子商務發展。以社交電商為代表的分享經濟發展進入了「快車道」。

3、後電商時代,傳統電商紅利逐漸消逝,資源牢牢掌控在部頭傳統電商手中,新入局者面臨發展機遇難覓的困境。社交電商相較於傳統電商,在「人、貨、場」方面有著諸多的顛覆。

從用戶來說,相對於傳統電商,用戶的生命周期是有限的,只是身份單一的、穩定的買家,而對於社交電商來說用戶是潛在的會員、粉絲、店主、商業夥伴,可以持續創造價值。

貨品方面,傳統電商是物以聚類,社交電商是人以群分。消費場景不再是千人千面地推送,而是以社交觸點達成買賣。更不必說在獲客成本攀高的今天,通過社交裂變的方式引流,可極大地減少引流成本。一言以蔽之,傳統電商是「人找貨」,而社交電商是「貨找人」。

4、社交電商的門檻低,用戶體驗良好,人們越來越習慣於在移動端購物、網上深度社交成就了社交電商。不得不提的是社交電商也給廣大用戶一個發財致富的希望。想想看,只要交了會員費,只需躺在家裡玩玩手機,分享就能賺錢,用戶裂變得越快賺的越多,購物還有優惠。

風口之下,入局社交電商的玩家們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其中有何商業邏輯?

拼多多以「低價 + 拼團」為核心;雲集微店則服務於微店主群體,以眾包的模式為店主提供內容、物流、倉儲、客服、培訓、IT 等服務。有好東西從生鮮切入一二線城市的家庭消費場景,瞄準家庭消費的主要決策者——媽媽群體;愛庫存看準了三四線城市銷售品牌庫存的市場和品牌去庫存的痛點。

環球捕手垂直定位於美食和跨境,專注服務於被巨頭拋棄的中小商家。切入點繁多,不一而足。

社交內容電商:以小紅書、禮物說為代表,採用內容分享、引流導購,主要影響購買決策;

社交分享電商:這一類型以拼多多為代表,主要影響分享傳播,通過砍價傳播,拼團裂變鼓勵個人分享商品連結推廣商品;

社交零售電商:以貝店為代表,自帶社交電商基因的「賣貨」平台,從零組建商品供應,物流、售後等零售能力,並通過小 b 分銷、分享裂變等多重形式進行引流變現;

社交電商服務商:以驛氪為代表,通過普適型/定製型工具/系統/解決方案等產品,為客戶的業務模型和交易底層提供技術服務支持。

無論是何種類型的社交電商,發展的春天已然到來。

2019年10 月 10 日,北京青年報也發表了一篇題為《鼓勵社交電商應成「包容審慎監管」新樣本》的評論,文章發布後紛紛被人民網、北青網、光明網、搜狐新聞、今日頭條、鳳凰網、新華財經、新浪財經等各大主流媒體轉載。

據悉,2019年10 月 8 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製度保障。《條例》(草案)提出,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確定監管方式和標準規範,堅守安全和質量底線;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引導或者處置,促進規範健康發展,嚴禁以創新的名義實施違法行為。

李克強總理在多個場合反覆強調,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要採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不能一上來就「管死」。

早在 2015 年 10 月 16 日,李克強總理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催生新的動能 實現發展升級》,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發展,為它們「培土施肥」,打造中國經濟新的「發動機」。

李克強總理舉例說,快遞、微信剛剛出現時,相關方面不贊成的聲音很大,我們頂住了這種聲音,決定先「看一看」再規範,如果沿用老辦法去管制,就沒有今天的快遞和微信了。

誠然,在社交電商因涉嫌「傳銷」飽受詬病的今天,《條例》(草案)的通過無疑是一劑「強心針」,政府「包容審慎」的監管,不意味著社交電商能夠一直野蠻生長、肆無忌憚,將正本清源、逐漸回歸理性,在制度的規範、引導下社交電商的未來我們拭目以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kOd1_G0BMH2_cNUgHpy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