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一直是我們作為中國養老人群的重要方式,特別是在自己退休以後,如果只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孩子之間的生活壓力巨大,為了不給子女增添負擔,養老保險就成為了個人能夠生活老晚年生活的保障,但是在當前隨著2019年政策的調整,養老保險可以根據個人意願60%繳納,也可以在100%繳納,那麼兩者之間會有持續固定的差別嗎?
假設你是一個沒有固定工作,只是臨時參保的人員,那麼繳費的基數可以從60~%300%作為浮動,但是作為沒有固定工作的人士,基本上可能會以較低的額度進行參考,不同的基數帶來的影響也是不同,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現在從25歲開始工作,那麼每個月是現在的基數繳60%退休年齡以後,你所能每月領取的初始養老金僅有1000塊錢,而如果你繳納100%的情境之下,那麼你退休以後大概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在1500元左右,這兩者之間是差距達到了500元區間,所以說這是兩者之間的差別,交的越多年限越多養老金就越多,但是如果是與這樣的區別作標準之下,這個就是二者之間的極大區別。
你是否會願意自已繳納60%還是100%呢?在自己沒有作為靈活參保人員而言,因為沒有公司繳納的情況之下個人需要承擔全部,所以選擇60%晚年生活也是有所保障,雖然說相對於100%繳納的人是較少,但是起碼在晚年生活裡面也是一大保障了吧,繳納的一個月60%,大概在三四百元左右至基本上還是負擔得起的,相較於往年而言,自己起碼能夠吃飽穿暖,不用麻煩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