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日報/濱州網訊4月29日,記者在市商務局了解到,濱州將於5月至7月向社會發放消費券2100萬元。首輪電子消費券通過支付寶發放,發放時間定於5月3日10點,共計200萬元。
首輪電子消費券擬在餐飲、商超等行業投放消費券12萬張,其中,8萬張10元券、3萬張20元券、8000張50元券、2000張100元券。市總工會負責籌措專項資金100萬元,開展「扶貧愛心購」活動,為市級在檔困難職工發放提貨券,並通過「齊魯工惠」APP開展限時搶券活動。各級各部門發動指導大型商超、餐飲飯店、加油站點、汽車4S店、旅行社、健身場館等,根據企業實際,自主開展豐富多彩的促銷活動,發放「滿減券、特價券、抽獎券、禮品券、節日券、積分券」等不同形式的抵扣券,根據消費額按不同檔次給予相應抵扣,引導鼓勵居民消費。
各縣(市、區)也將參照市級投放方式,於5月份前啟動實施電子消費券發放工作,恢復和提振消費信心,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
濱州電子消費券申領參加對象和條件為:
消費者:面向濱州市所有市民,限定每人每輪活動至多領取1次消費券。
商家:1.在濱州市註冊,經營手續齊全,具備店內消費條件,符合政府補貼指定的行業屬性,無不良信用、風險交易等負面記錄。2.電子消費券僅限線下到店使用,參與活動的商家需確認已開通支付寶。3.參與商家應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優惠讓利方案,同時保證商品質量、無虛假宣傳和變相加價行為。商家及其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協助他人套取活動資源、參與作弊、開展虛假交易等,一旦發現有套現、作弊、虛假交易、洗錢等情況的,相關部門將按規定嚴肅處理,並向商家追回相應損失。4.活動商家的選擇採用後台圈選已有商家和商家線上申請方式,新申請的商戶須通過支付寶線上系統平台審核。簽訂線上協議,進行消費券或折扣商品配置,並配合支付寶完成活動測試。活動期間,商家應在店內鋪設海報、易拉寶等宣傳物料,引導消費者參與活動。
電子消費券領取方式為:消費券投放期間,用戶可在支付寶平台首頁氛圍圖、腰封圖,或在支付寶平台搜索「濱州」、「濱州消費券」等關鍵詞,進入專題會場領取消費券,會場包含活動說明、優惠券領取、商家推薦等信息。
電子消費券領取規則和有效期為:消費券在投放日當天10點限時發放,先領先得,領完即止。同一用戶每輪最多可領取一張消費券。消費券有效期自發放日起14日內有效,逾期作廢,作廢時間以券面展示時間為準。
其使用規則包括:
消費券領取成功後,自動進入支付寶卡包,到店消費時通過支付寶核銷使用。10元券消費滿39元可用,20元券消費滿79元可用,50元券消費滿199元可用,100元券消費滿399元可用。
支付寶通過大數據分析消費券持有者的消費習慣、所處位置等信息,向用戶推薦適宜的消費項目和商家。
用戶在濱州本地商家進行線下消費時,若消費行為滿足消費券使用規則,可選擇使用消費券抵扣相應金額,每筆消費限用一張消費券。
消費券在使用時,可以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消費券應在商家折扣(或優惠券)後使用。
消費券不可提現,不可轉贈、轉讓他人,不可為他人付款,不可售賣。
使用本次活動發放的券消費,在有效期內使用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後的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券無法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