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在南佛州的男子,近日幫自己的父母辦理移民。根據聯邦法律,他需要有22萬美元的財產;但美國使館卻要求他提供1百萬美元的財力證明。
這名男子的律師福克斯-伊斯科夫對《邁阿密先驅報》表示,「美國使館這樣的做法完全無視法律。不得不懷疑,政府想要阻止甚至是合法來美的移民。」目前還不清楚,聯邦官員是如何計算出1百萬這一金額。
報道稱,福克斯-伊斯科夫的客戶來自烏茲別克,目前30多歲,從佛羅里達大學獲得碩士學位,在好萊塢工作,已婚並且有2個孩子。他正在幫父母申請親屬移民,以便讓他們來美照顧年幼的孩子。他的父母在烏茲別克是工程師。
根據程序,美國領事官員需分析申請人的各種情況,包括年齡、健康、家庭狀態、教育程度、技能、財產、資源、財務狀況以及移民經濟擔保。
這一擔保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求籤署人擔保移民申請者的財務狀況。就這名男子而言,他的共同擔保人——一位家庭密友的年收入高達15萬美元,是最低要求的6倍。
申請材料顯示,這名佛州男子的資產超過47萬美元。他的年收入是4.8萬美元。
不過,美國駐烏茲別克首都塔什乾的使館官員通知福克斯-伊斯科夫,「在面試並評估申請人的情況後,領事官員無法完全確認,申請者不會對美國構成公共負擔。如果申請者希望申請重審此案,需要提供1百萬美元的財力證明。」
「公共負擔」指依靠政府福利的民眾。此前川普政府出台政策,使得曾領取政府福利的移民更難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對此,福克斯-伊斯科夫認為難以接受。「沒多少人能擁有50萬左右的財產,」他說。「如果這也算是『公共負擔』,那我們都會有麻煩了。」
律師指,使館負責移民的官員完全是在自作主張,而不是依據聯邦政策的指引;而這樣的情況在美國駐各地的使領館正變得越來越普遍。「我的客戶完全符合標準;(美國政府的)這一決定是武斷且吹毛求疵的,領事官員可以濫用他們的自由裁量權,而不必上法庭解釋。」
目前,沒有法律規定如何就被拒絕的移民簽證進行上訴。根據最高法院此前的判例,申請人無從在法庭上挑戰美國駐外領事館的決定。移民律師唯一可以提出異議的途徑,是向國務院下屬的辦公室「LegalNet」報告他們對於領事官員決定的「法律疑問」。
而當福克斯-伊斯科夫提出申訴後,該辦公室支持了領事官員的決定,但同樣沒有解釋原因。他說,他的客戶正在清算自己的財產,爭取能湊到1百萬的要求。
而對於另一些申請人來說,1百萬也不夠。另一位佛州律師馬科維茨透露,他的一位客戶坐擁百萬美元的房產投資,但仍無法向領事官員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財力幫助妻子從南美洲移民來美。
「他在銀行有50萬存款,還有房子。但政府還要他提供進一步的財力證明。這些決定完全取決於你的案子的移民官個人,」馬科維茨說。
《邁阿密先驅報》報道稱,在川普政府嚴苛的移民政策下,律師指,符合財力條件卻仍然申請被拒,是政府「創造性地」以另一種方式進行骨肉分離,並減緩合法移民的申請。移民來美,越來越難。
美國蔣百庚律師事務所中美兩國首創EB1全家拿美國永久綠卡,先成功後付費。無風險開啟國人全家赴美拿綠卡新篇章。擔心自己的能力得不到美國的認可,總是自我設限,拿自己跟「張藝謀,姚明……」等傑出人才做對比,擔心無法通過移民資格I-140,其實大可不必擔心。EB-1的移民申請方式具有個性化、人性化的特徵,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切莫盲目「聽說」與自我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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