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國語」、「普通話」還是「中文」?教育部權威回復來了

2019-12-13     網信津南

2019年12月6日,教育部官網公開了《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164號(教育類133號)提案答覆的函》(教提案〔2019〕第79號),原文如下:


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1164號(教育類133號)提案答覆的函


教提案〔2019〕第79號


您提出的《關於儘快統一中國語言名稱,有效傳播中國語言文化的提案》收悉,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儘快研究明確中國語言的統一名稱」的建議


新中國成立後,黨中央、國務院站在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高度,決定用「普通話」的表述來指稱我國各民族通用的漢民族共同語,以取代「國語」的表述。1982年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2001年實施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指稱自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以來,已經相對穩定。


當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國語」「普通話」「中文」等多種表述並存,其使用範疇又不完全相同,各有特定歷史淵源,社會使用已經逐漸約定俗成,應採取積極穩妥態度,分類加強名稱表述規範化工作。2018年初,教育部、國家語委專門就此問題發出文件,明確要求對內尤其在民族地區,應在正式文件、正式場合中採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表述;對外,建議統一稱「中文」


二、關於「儘快研製海外中文教學標準和大綱,出版統一的多語種系列中文教材」的建議


孔子學院總部自2007年起先後制定了《國際漢語能力標準(2007)》《國際漢語教師標準(2007)》《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2008)》《漢語水平考試大綱(2009)》等標準和大綱,並於2012、2014、2015年分別對教師標準、課程大綱、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目前正根據國際漢語教學現實需求,打造一套統一規範、科學開放、便於實施推廣的「漢語國際教育質量標準體系」,為漢語教學提供統一的參照標準。


自2002年起,孔子學院總部組織開發了覆蓋從幼兒到成人全年齡段學習者的主幹教材(54個語種)和工具書(80個語種),滿足全球漢語學習者使用母語學習漢語的基本需求。在教材本土化方面,已有117個國家的477所孔子學院(課堂)開發了3069種本土教材。下一步,孔子學院總部將繼續完善主幹教學資源體系,支持各國孔子學院(課堂)開發適應學習者所在國情況,反映真實、立體、全面中國的精品本土教材。


三、關於「儘快建立有效傳播中國語言文化的多元渠道」的建議


為在對外交往活動中傳播好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 讓世界更多了解中國國情、歷史和文化,2014年國務院批准設立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程(以下簡稱術語傳播工程)。5年來,術語傳播工程已整理、詮釋、翻譯了700條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出版術語圖書7輯,截至2019年6月已輸出26個語種,對提升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發揮重要作用。2016年,教育部委託科大訊飛研究制定「全球中文學習平台」建設方案,啟動平台建設,為全球的中文愛好者提供統一規範的學習平台;目前平台正在積極建設中,計劃於2019年10月份推出使用版本,並在今後進一步改進完善。


近年來,孔子學院總部積極與中國企業、相關機構合作,助力漢語教育、職業教育、中國企業「走出去」。此外,孔子學院總部還充分發揮現代傳播技術優勢,積極推進廣播孔子學院、電視孔子學院、網絡孔子學院建設。針對不同地區,不同對象需求,以網絡孔子學院為基礎,發揮廣播、電視各自傳播優勢,資源融通,形成合力,打造集漢語教學、師資培訓、考試認證、科學研究、管理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漢語國際教育網絡教學平台。


下一步,教育部、國家語委將積極配合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戰略,適應「一帶一路」建設、中外人文交流機制等需求,加強國際語言文化交流合作,開闢多層次語言文化交流渠道,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推動中華優秀語言文化走向世界。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6日

本文來源:語用學種草公眾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foA4_m4BMH2_cNUgEmw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