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那4個拒服兵役的年輕人,如今怎樣?懲罰雖重皆是咎由自取

2022-02-08     生活幸福

原標題:2年前那4個拒服兵役的年輕人,如今怎樣?懲罰雖重皆是咎由自取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也。」從先秦時期開始,便已經突出「兵」對於一個國家政權的重要性。國家的穩定和發展,離不開由兵組成的軍隊。縱觀世界歷史,任何一個國家的發展都離開戰爭的演變。戰爭之中,軍隊成為取勝的重中之重。儘管是世界和平的今天,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兵

都是國家富強的關鍵因素。就在兩年前,我國出現了四個拒絕服兵役的年輕人,他們後來如何?

恥辱的標籤,揮之不去

服兵役制度在我過存在了幾十年,這是國家對於年輕人的一個考驗。十八周歲以後,我國公民有權報名參軍。這是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權利,也是其應盡的義務。我國雖然讓成年男性實行兵役登記,但並沒有強制要求參軍,凡報名者,皆是自願參軍。

2018年,有四名年輕人服兵役後,又選擇了拒絕服兵役。他們不是被迫參軍,而是主動參軍,但是到達部隊以後,他們竟然因承受不住部隊高強度訓練而選擇拒絕服兵役。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部隊是一個神聖的地方,怎能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但是這四個年輕人目無國法,依舊選擇了當逃兵,從而逃避部隊艱苦的訓練。從此以後,他們被印上了「逃兵」的標籤。這個標籤將一直印在他們頭上,無法抹去。

相比於韓國,朝鮮等國,我國處罰拒絕服兵役的行為還算中肯。韓國的「逃兵」,將會被監禁罰款,接受刑事處罰。我國對於逃兵,先是進行思想教育,然後送回原籍,在其戶口本上蓋上「逃兵」的標籤。這樣一來,拒絕服兵役,成了逃兵的事實便大白於天下。

處處被限,無法立足

對於這四名逃兵的處罰,不僅僅是蓋上逃兵的印章,還有一系列的措施。部隊對他們進行思想教育後,便讓他們回到老家。從他們回到老家那一刻起,他們便不是一個正常的中國公民。在世人的眼裡,他們是逃兵,是懦夫,因為這一行為,將直接影響他們後半生的處境。

作為逃兵的他們,雖然可以回到家鄉,從而堪比艱苦的部隊訓練,但與此同時,他們也失去了很多機會。首先,他們失去了參軍的機會,更無再次服兵役的資格。其次,國家機關單位不會錄用他們,他們一生都與國家公職人員無緣。可以說,從他們選擇當逃兵的那一刻,便意味著他們辜負了祖國和人民,所以,國家和人民是不會選擇這樣的人來服務人民。

這些人回到老家,親朋好友雖然表現的很親近,但其內心已經對其設防。如此懦弱之人,實在是不敢託付大事。在別人眼裡,他們就是懦夫,他們的後半生很有可能就處在世人的詬病之中,一輩子抬不起頭。

「逃兵」失去獲得公職資格後,勢必會轉向民間企業崗位。試問,一個被印上逃兵標籤的人,又如何讓老闆信任他?就算他們另闢蹊徑,選擇自主創業,又有誰敢當他們的合作夥伴呢?其實說白了,這些人就是失信人員,難以在社會上立足。

我國雖無強制性服兵役的要求,但其既然選擇了服兵役,便要嚴格按照服兵役的要求來。他們選擇當逃兵,則是拒絕服兵役,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如此做法,實在是不負責任。正所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既然選擇了參軍,就應當刻苦訓練,履行保家衛國的職責。選擇了參軍,然後再拒絕服兵役,如此反覆之人,實在是難堪大任。對於這種於國家人民不管不顧的行為,我國絕不縱容。

這四個逃兵回到原籍後,自然失去昔日的榮光。回想不久前,參軍報國賦予他們的無上榮光已經煙消雲散,此時此刻,在世人眼裡,他們只是背信棄義的逃兵。縱使他們能力超群,才華出眾,也無法再次得到國家和人民的信任。誠信本是人生在世的存活之本,一旦失信,將失去活下去的資本,也就意味著後半生的淒涼處境。

他們回到家鄉後,開始尋找工作養活自己,但大小企業都知道他們昔日逃兵的經歷。因為逃兵,便註定他們無法作戰一個體面的工作。幾乎所有企業,都不會任用他們。據悉,這四位年輕人目前仍沒有一份工作,整天過得渾渾噩噩,只能依靠父母的庇護存活。其實,這只是他們悽慘後半生的開始。

如今的他們,沒有國家給予公民的社保資格。國家賦予我們公民的合法權益,他們不再擁有。舉例來說,他們這四位將失去中國的醫保資格。當他們生病住院的時候,醫院還是會積極的為他們治療,但治療結束後,他們所花費的所有費用都得如數支付給醫院,並不能享受醫保制度帶來的減免政策。也就是說,他們不再醫保的保障範圍內。

從他們出逃的那一刻起,公民權利和應有盡有的福利制度便遠遠離開了他們。這是國家對於他們的懲罰,也是他們應得的教訓。就連國民基本的權利都失去了,可想而知他們的生活處境。他們的後半生,將要背負逃兵的標籤一直走下去,不僅如此,他們更

立業之本和生活來源。生活的慘澹和冷清,已經成為既定事實。儘管此時此刻,他們無比悔恨昔日的所作所為,卻也無法更改。從他們出逃的那一刻起,便決定了他們後半生的悽慘命運。這一切的一切,怪不得他人,都是他們咎由自取。想必現在這四位年輕人已經後悔,並且渴望擁有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

服兵役登記和主動報名參軍,是我國憲法制定的兵役制度。既然選擇了參軍,就要按照部隊要求,完成兵役。像這四位年輕人拒絕服兵役的行為,不僅是不負責任,更是棄國家人民於不顧。如此做法,應當受到懲罰。他們的後半生的淒涼命運早已註定,儘管如今他們痛心疾首,渴望悔改,卻也沒有機會。人生在世,有的選擇一旦做出,便再無悔改的餘地。他們今後的生活不管如何,都是其咎由自取的結果,更怪不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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