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家風凝聚了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有助於涵養好的作風、政風和社風、民風。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湖南省婦聯推出「紅色家風潤三湘 家國情懷故事匯」系列報道,介紹湘籍老一輩革命家、現代名人等人物好家風好家規的故事,敬請關注。
李富春蔡暢:只給女兒買一次新衣
策劃:湖南省婦聯宣傳部
執行:今日女報/鳳網
文/陳煒 漫畫/潘晶慧
人物簡介
李富春
(1900年5月22日—1975年1月9日),字任之,湖南長沙人,是中國共產黨創建時期入黨的老黨員,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忠誠的馬克思主義者,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奠基者和組織者之一。曾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委主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職。
蔡暢
(1900年5月14日—1990年9月11日),原名蔡咸熙,湖南婁底人,是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之一,無產階級革命家、婦女解放運動領導人之一。是紅軍長征中年齡最大的女紅軍,中國婦女運動的領袖和國際進步婦女運動的著名活動家。全國婦聯第一至三屆主席、第四屆名譽主席,第四、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七至十一屆中央委員。
曾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富春,與擔任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的蔡暢,成就了中國革命史上一段浪漫的「紅色戀情」。
然而,這對身居高位的夫妻,卻過著艱苦樸素的生活——他們年過五旬才有「家」,吃飯只有一葷一素一湯,著裝與普通百姓一樣,衣褲滿是補丁……
在他們的影響下,勤儉、清廉的優良家風家訓在女兒李特特、外孫李勇身上得到了傳承。
吉普車買菜,太「大材小用」
1923年,李富春與蔡暢在法國結成革命伴侶。兩年後,他們回國。
在戰火紛飛的日子裡,李富春和蔡暢沒有固定的家,時合時分,各自隨工作單位行動。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李富春、蔡暢夫婦才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此時,李富春主管國家的經濟建設,蔡暢領導全國的婦女工作。儘管都身居高位,但在生活上,夫妻倆一直保持著艱苦樸素的作風,甚至,直到他們50歲時,才有一個固定的家。
一開始,李富春與蔡暢住在北京什坊院,離供應點較遠,國家為他們配備了一輛吉普車專供管理員買菜。李富春覺得這輛車利用率不高,放著浪費,蔡暢也覺得配了管理員又配專車,屬於特權。於是,夫妻倆就與負責採購的年輕小伙商量:「目前,我們國家還很困難,把這輛汽車省下來交給公家就可以多派點用場,你辛苦一點,騎自行車買菜好不好?」對方一點就透,當即同意:「兩位首長總像對我過意不去似的,其實,他們也是為了國家,我根本沒有意見。」
平日裡,李富春和蔡暢的餐飲也很簡單——就餐時,夫妻倆只有一葷一素一湯,再加一小碟兩人都愛吃的辣椒。在平時的著裝上,夫妻倆與當時的許多普通百姓一樣,穿打補丁的褲子、襪子,只有外出開會、接待外賓時,李富春的穿著才會整潔合體,至於蔡暢,更是著裝入時、風度高雅。只不過,他們身上穿的,都是工作服。
蔡暢從不用公車接送外孫上下學。
畢生積蓄交給黨
1975年1月9日,李富春因病去世,不久,蔡暢依據與丈夫生前就達成一致的決定,將節省下來的工資,除適當資助身邊的工作人員外,其餘全部上交作黨費。
這年2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特別會計室出具收據,上面寫著:「李富春、蔡暢同志交來金鐲子一個,記重1.1兩,戒指一個,記重3錢(作為上繳特別黨費)。」一個月後,蔡暢收到的黨費收據又多了一張。「李富春、蔡暢同志交來特別黨費10萬元整(其中儲蓄存款單29張計99851.09元,現款148.91元)。」
1977年4月8日,當蔡暢又要把自己積存的3萬多元作為特別黨費上交時,身邊的工作人員問她:「是否給子孫留下一點?」她堅定地說:「錢是黨和人民給我的,用不了就應該退給黨和人民。孩子們長大了,應該自食其力,我們共產黨人留給子孫後代的,應該是黨的好傳統、好作風、好思想,而不是錢財。」
至此,蔡暢遵守了她與丈夫李富春的約定,將兩人所有的積蓄都作為黨費交給了黨。
女兒的唯一一件新連衣裙
父親李富春曾是國務院副總理;母親蔡暢擔任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舅舅是中共早期革命領導人蔡和森;舅母是中國婦女運動的先驅、中共早期重要領導人之一向警予……
成長在這樣一個「革命世家」,作為李富春、蔡暢夫婦唯一的孩子,李特特卻從未享受過「特權」。
有一年,李特特要到北京市郊區農村勞動,因為天太冷,母親蔡暢就請警衛員給女兒送一床棉絮,結果,警衛員讓司機開車把李特特直接送到了目的地。回來後,蔡暢批評說:「你們開車去,招搖過市,影響多不好。我們的孩子那麼特殊,群眾會怎麼想?」之後,工作人員再也沒有對李特特「關照」。
在李特特的記憶中,母親只給她買過一件新衣服。「在我7歲那年,我們家給聶榮臻和張瑞華的女兒聶力過周歲生日,當時,媽媽送給聶力一套新衣服,也順便給我買了一件連衣裙。到現在,我還記得那件粉紅色小白花的裙子,那是我最高興的一天,因為在那之前,我從來沒穿過一件新衣服。」
除了女兒李特特,從小就被蔡暢帶在身邊的外孫李勇也沒少被「教育」。
當李勇剛上幼兒園時,蔡暢為避免外孫養尊處優,就將他寄居在幼兒院,一星期才回來一次。據李勇回憶:「上小學時,我還是每周回來一次,但外婆每周只給我往返一趟所需的車費5角錢。說起來有點寒磣,有時,我為了節省出買一隻冰棒的5分錢,而不得不步行幾站路。」也正因為這樣,李勇有時回家後會故意念叨誰家有汽車接送,蔡暢則會耐心解釋:「汽車是爺爺奶奶工作用的,不能辦私事,更不能接送孩子。」
資料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環球中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