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刑罰叫笞刑,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2023-11-27     八月未完

原標題:有一種刑罰叫笞刑,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在歷史上有很多刑罰存在,因為古代人對於刑罰很有研究,而且他們所研究出來的刑罰是非常殘忍的。大家最常見的刑罰就是五馬分屍,絞刑,還有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凌遲處死。這三種刑罰都是用來處決犯人的,而且這些刑罰也是非常恐怖的,犯人在臨死之前會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摧殘。

其實並不是歷史上的每一種刑罰都會致人於死地,有一些刑罰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讓人死去,而是為了達到懲罰的目的,比如說大家所熟悉的笞刑就是如此。其實這種刑法並不是特別嚴重,主要就是用藤狀的東西或者是其他塊狀的東西在人身上進行敲打,其實大家在電視當中對此也有所了解,所以被處罰的人並不會失去生命,但如果處罰過重,被打的次數過多,那麼對方也是會有生命之憂的。

當然,如果被處罰的人身體不是特別好,在經過笞刑之後自然會受到很大的傷害,說不定還會因為這件事情而失去生命。另外,有些被罰自然在年齡方面尚未成年,有的還是孩童,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之下打的太重了,或者說被罰的次數太多了,也會有性命之憂的。所以在處罰這方面還是需要經過嚴格的規定之後才能夠被實行的,否則極有可能會因為這個原因而鬧出人命,那麼古代人又是如何對這方面進行規定的呢?

在隋唐的時候國家有明文規定,在實行這種刑法的時候鞭打次數不能超過50次,但是也不能低於十次。因為在他們看來如果打得太多可能會出人命,或者讓人殘疾者並不是他們的初衷。他們的初衷原本是為了讓人長記性的,只是為了達到處罰的目的,而並不想把人打死或者是打殘,所以不能夠超過50次,但是如果次數太少,可能被罰之人並不會長記性,這就達不到效果,所以不能少於十次。

而到了元朝之後,對這種刑法又有了新的規定。在鞭打對方的時候只能打臀部,而不能打之前的腹部或者是背部。因為他們發現鞭打臀部並不會給人體帶來太大的傷害,至少不會讓人因此而斃命,但如果是打腹部或者是背部那結果就不一樣了,有的人會因此而落下殘疾,而有的人內臟會受到傷害,所以相對來說打臀部是最為適當的。

雖然在封建社會結束之後這種刑法就被廢除了,但是在世界上有些地方還依然保留著這種刑法。之前的香港就一直有這種刑法存在,不過他們規定如果被責罰的人沒有超過14歲,那麼在執行這種刑法的時候是不能超過四下的,如果對方沒有超過16歲,那麼在執行的過程當中也不能夠超過16下。在新加坡這種刑法依然存在,犯錯之人被執行刑罰之後就會被立馬送進醫院,因為被處罰的人一般會被打得皮開肉綻,如果不進行治療,那麼一定會引起一系列的疾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ef1b38652d8d6bbd0a19a998902d5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