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大叔娶小32歲保姆,新婚一年保姆提出離婚,保姆:他是臭流氓

2022-04-24     史家霸唱

原標題:73歲大叔娶小32歲保姆,新婚一年保姆提出離婚,保姆:他是臭流氓

2011年4月,遼寧瀋陽警方接到一起報案,報案的是個叫康志成的老人家,康志成已經73歲高齡了,年逾古稀,卻和比自己小32歲的妻子藺某因為財產起了糾紛,怒而報案,康志成表示藺某詐騙他的錢財,欺負他是癱瘓在床的老人,惡意結婚,又惡意離婚要霸占財產。

但康志成的說法,藺某都反駁了,還說出了不少康志成的私事,夫妻倆的離婚案鬧得沸沸揚揚吸引不少人關注,原來康志成在當地還算個名人,此前他因為善心而聞名,在這之後就因為私生活被大家議論了。

康志成是遼寧瀋陽電信局教育處的一名退休教師,曾經獲得過省優秀教師的榮譽,退休後他憑藉炒股贏來「股神」之稱,短短4年就靠炒股賺了400萬,很多人都以為他會拿這筆錢享受,沒想到康志成卻在08年提出要將賺的錢用於資助教育事業。

他和瀋陽的一所中學簽訂了協議,在這所中學設立「康老師基金」,以400萬為基數,每年拿出一部分錢幫那些品學兼優但家境貧困的孩子,讓他們不至於被家庭條件所困無法完成學業,這事被媒體報道後,康志成就受到大家的交口稱讚,被稱為大好人,慈善之人。

不過在那之後,股票帳戶和銀行卡還是康志成在掌管,學校並不監控錢款進出,也是對這位老先生的信任使然,誰也沒想到康志成捐贈的錢居然會捲入他的離婚糾紛案裡面,在媒體記者面前,康志成滿臉委屈憤恨地控訴妻子藺某,說她連自己捐給孩子的助學善款都要霸占。

當記者深入了解之後,發現康志成的離婚案不簡單,他的妻子藺某,原先是照顧他的保姆。

康志成雖然有名,但他早就中風癱瘓在床,平常生活需要保姆照顧,有人會問那康志成的妻子去哪了?1992年,康志成就和前妻離婚了,那之後康志成腦中風癱瘓常年臥床,已經失去妻子,和子女的關係也不好,所以日常起居要靠保姆,身邊的保姆換了幾個,2008年藺某到了他身邊。

藺某比康志成足足小了32歲,跟康志成的兒子年紀差不多大,離異有孩子,一般情況下就算兩人是僱主和保姆,近距離接觸,也不至於輕易發展出男女的感情,但事實卻出乎人的預料,原來藺某之前就因為炒股認識了康志成,又見媒體報道了他捐400萬善款的事。

藺某說,自己因此覺得康志成是大好人,正好她也要找工作,便經康志成同意,到他身邊做保姆照顧他。沒多久兩人就傳出戀情,2009年領證結婚,對於這段感情,眾人肯定各種猜測,有人覺得康志成都70歲的年紀了還跟保姆戀愛,精神未免太好;

也有人覺得藺某居心不良,就是奔著康志成的家產,不過康志成都把400萬捐給學校,她能分多少?在議論聲中結為夫妻的康志成和藺某看著倒很恩愛,康志成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對藺某是一見鍾情,藺某到他身邊後,悉心照料他,為他買菜做飯洗衣服,兩人有感覺了就自然結婚了。

不管離婚時鬧得多難看,婚前以及新婚那會,康志成和藺某相處得還是不錯,為了這位新妻子,康志成婚前抽出股市105萬資產在瀋陽給藺某買了一套房,只寫了她的名字,藺某炒股要錢,他拿了160萬養老錢支持,雙方簽了一份贈予協議。

僅僅結婚1年多兩人就鬧掰,康志成不僅報案說妻子假結婚詐騙他的錢,還委託律師訴諸法院,要求將自己贈予藺某的房產和養老金重新分割。

2011年已經73歲的康志成和41歲的藺某對簿公堂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不僅因為康志成動了捐給學校的那部分錢,也因為這對老夫少妻的互相指責爆料:

康志成稱藺某就是奔著他錢來的,婚前讓他買房又送錢給她炒股,婚後不停問他借錢,他發現帳戶上只剩下了200多萬,便表示不能再動給學校的錢,他要用這些再賺夠400萬確保捐款到位,藺某很生氣,再也不像以前那樣細心照顧他,還光速提離婚,理由是老夫少妻不好聽,要保全顏面。

因為藺某承諾離婚後依然跟他一起過,照顧他晚年,財產也不分割,他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沒想到之後藺某就寫了那份他聲明自願送160萬資金和價值105萬房產的贈予協議,強迫他按手印上去。所以,自己送藺某財產並不是真實意願,法院應該判決他這一贈予無效。

但藺某的說法和康志成相反,藺某表示,當初自己與康志成走到一起確實因為感情,康志成為了討她開心才又送房子又送百萬資金幫她炒股,誰料到她嫁給康志成後才發現他並不像展示給外界的形象那樣生活儉樸、品德高尚,他私生活極混亂,已經跟幾個保姆有過關係了。

婚後,她發現有個姓張的女人抱著孩子來找過康志成,張某來自農村,之前給康志成做過保姆,還懷上了他的孩子,之後張某將孩子生下,找康負責,康志成先說孩子不是他的,就算張某懷孕也是她強迫了自己,後來又默認了,拿錢解決這件事,對外稱給了張某10萬,實際上只給4萬。

此外,康志成還跟另外一個姓秦的保姆不清不楚,秦某甚至為他吃藥自殺,康志成趕緊叫侄子送醫搶救,救活之後又按慣例拿錢解決,這些事讓她看清楚了康志成的真實品行,就是個臭流氓,所以她才決意要離婚,至於那份贈予房產和160萬的協議,本來就是康讓她寫的。

寫完之後,康志成加上了不許她泄露其私事給他造成負面影響的條款,否則讓她承擔法律責任,正因為如此,兩人的糾紛爆出,最初她都不敢聊私事,只任由康志成潑髒水說她一昧愛財云云,以至於她眾叛親離,被所有人瞧不起,既然康志成都告到法院,做絕了,她也沒必要再保存顏面,不如把這些全部說出來。

對於藺某的這番說法,康志成只承認了私生子的事情,但其他都予以否認,表示是藺某編造。

這些就是節目中播出的73歲「股神」與小32歲保姆結婚引發的愛恨情仇,問題的關鍵不在兩人曾經的夫妻關係,而在於康志成贈予藺某的財產究竟怎麼分。

康志成想追求的結果是合同無效,贈予也無效,送給藺某的價值105萬房產和160萬資金都重新拿回,這是份贈與合同,根據《原合同法》的規定,即「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按本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所以康志成主張贈予協議是藺某寫下,強行要求他按手印,如此一來,藺某使用了脅迫的手段,不是出於他的自願,贈予自然就無效,康志成可以拿回原先屬於自己的財產;

但在法庭上,藺某拿出了贈予聲明,強調協議是康志成讓她寫的,有他的簽名和手印,為的是保障她未來的生活。

之後兩人因為康志成私生活混亂而離了婚,康志成覺得吃虧,才要追回財產,可他給自己潑髒水,她氣不過,怎麼可能輕易還給他,財產是康志成自願贈予的,所以即使離婚,他也無權要回去。

根據原《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可以採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種約定對夫妻雙方都是有約束力的,也就是說如果康志成跟藺某結婚前就約定好財產的歸屬,對財產進行公證,根本不至於有這一番糾紛。

兩人雖然是老少配,但結婚和離婚都出於自願,婚前的房產和百萬現金的贈予也具有法律效力,康志成要告藺某騙婚脅迫簽協議,卻拿不出證據來的話,這些財產自然就屬於藺某了。

無論如何,康志成其實不應該動自己本來要捐給學校的錢,身為保姆,藺某和比自己大三十多歲的僱主結婚,短短1年就離婚,也確實會惹人非議,畢竟涉及這麼巨額的贈予。

當然此案更提醒觀者,有必要的情況下,婚前就雙方財產予以約定或許會免掉很多日後的麻煩,早做打算,勝過臨了才焦頭爛額,畢竟人心隔肚皮,當然,選擇伴侶這件事更需要慎重再慎重,不能因為個案就一桿子打翻一船人,找到真心相伴的人也就不用過分糾結財產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ef0fb5668a828571a37f4bb092352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