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東印度公司在成立之初就不是一個商業公司,它是英國政府在殖民擴張時期的工具。雖然英國國力有限,而且新興的資本家財力也有限,但是他們利用創新性的制度設計-股份制,實現了早期資本的快速擴張。同時英國政府又通過特許狀的形式賦予了東印度公司的多項壟斷權力,幫助其快速成長。壟斷權曾經是東印度公司發展的基礎,但隨著英國工業革命的開展,商業資本的繁榮,壟斷的貿易方式成為經濟發展的阻礙,東印度公司最終被歷史淘汰了。這是淺田實《東印度公司》的概述,下面我為大家詳細解讀這本書。
15世紀末到16世紀初,地理大發現與新航路的開闢,使世界市場不斷擴展。西班牙在美洲發現了大量白銀,葡萄牙在非洲發現了大量的黃金,當這些硬通貨流入歐洲市場的時候,引起了整個歐洲市場的通貨膨脹以及物價上漲,史稱「價格革命」。
價格革命打破了西歐原有的經濟結構,從事商業發大財成為當時社會主流思想,在重商主義影響下,法國、荷蘭、英國的商業發展極為迅速,面對提前搶跑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出現後發不利的局面。
16世紀前期,英國最初對外貿易主要是倫敦與歐洲大陸安特衛普之間的貿易,50年代英國呢絨在安特衛普出現供過於求的局面,價格的降低,也隨之帶來關稅收的降低,導致英國對外財政稅收減少近40%。
1566年,西班牙尼德蘭爆發反對專制統治的革命運動,局勢動盪加劇了對安特衛普貿易的影響,而且信奉新教的英國與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宗教矛盾越來越深。當時流行一句諺語,異教徒比敵人更可怕,敵人可能俘虜你,但是異教徒卻要屠戮你。
1568年,英國默認搶劫西班牙商船,此時的西班牙尼德蘭的阿爾法公爵下令抓捕這些英國海盜,並且宣布禁止英國商人到西班牙尼德蘭進行貿易的規定,否則沒收其財產,這樣導致了與安特衛普貿易也徹底中斷,因此英國人只能另闢蹊徑,尋找新的商路與市場。
而此時以殖民地貿易為基礎的外貿利潤是最高的,但是遠洋貿易時間長,距離遠,不但面臨天氣的威脅,還有殖民地土著人帶來的危險,這是單個資本所承擔不了的,同時還要從英國政府那裡謀取貿易的特權,都需要眾多資本操作完成。在高額利潤強烈慾望驅使下,人們很快想到了股份公司的這種結構形式。
1555年,英國第一個商業股份公司-俄羅斯公司組建完成,此後按照這種模式,新的商業股份公司紛紛成立。1600年,一群商人在英國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倫敦商人對東印度貿易聯合體與管理的公司,這就是英國東印度公司。
成立之初,共募集資本3萬英鎊,而且有101個股東,每人認購的股份從100英鎊到3000英鎊不等。到了1657年,從最初的3萬英鎊增至73萬英鎊,並且產生了一名總裁,24名董事管理公司的日常業務。
股份制相對優勢是可以無限期經營,如果某個投資人不想再做這筆生意,就可以把自己的那一份轉手賣給別人。所以,無論誰離開,這個公司的生意都能長期做下去。
東印度公司主要負責英國與南亞、東南亞之間的貿易往來;還有東地公司,主要負責英國與波羅的海的貿易往來;利凡特公司負責地中海東部的貿易。東印度公司剛成立的時候,就獲得了英國伊莉莎白一世所頒發的特許狀,賜予了東印度公司好望角到麥哲倫海峽之間的貿易特權15年。
根據當時英王室的規定,東印度公司所獲得特權有:
1、自好望角以東一直到麥哲倫海峽整個東方地區的貿易,屬於東印度公司所獨有,如果有侵犯公司貿易專利權的,可以沒收貨物,並且上繳國庫一半,另一半歸公司所有。
2、允許東印度公司每次航行所需費用約3萬英鎊,免於徵稅,而且前4次航行,所有商船上的商品也能夠免徵稅負。
3、這項特權有效期是15年,但是如果發現它不能給國家帶來任何好處,可以在頒發之日起,2年後任何時間取消,同時如果發現對國家有利,在15年之後可以提出再延長15年。
其實隨著伊莉莎白時代的結束,斯圖亞特王朝由一些封建貴族的保守勢力掌控,東印度公司的壟斷權力常常遭到破壞。斯圖亞特王朝曾經3次取消了東印度公司的特許權,因此後來的東印度公司不得不改組重建,以便能夠照顧更多貴族的利益。
1650年東印度公司併入科爾會社,1665年又併入冒險商人公司,之後威廉三世時期,還給另外一家貿易公司頒發了相同的特許狀,從而一度形成兩家公司同時進行印度貿易的局面。但是隨著殖民擴張的加大,新興的貴族為了獲得更大的財富,東印度公司所獲得的權利是逐步加強的。
從1600年東印度公司成立,到1657年這段時間,東印度公司算不上股份公司,因為每次航行投資者都是不同的,每航行一次,募集一次資本,航行結束資本退還給投資者,獲利也是按照資本大小進行分配。但是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要求有一種獨立、固定的股份集資組織形式。因此到了1657年,才出現一種比較穩定的公司組織,股本也趨向於長期的投資,股息定期發放,而且隨後出現了可退出股票的股票市場。近代我們所熟悉的股份公司,才真正意義上的誕生。
在東印度公司成立的時候,其實成立了很多貿易壟斷公司,最為看好的是俄羅斯公司,但是在隨後與亞洲貿易中,中國的茶葉在英國逐漸暢銷,甚至在英國掀起了喝茶的狂潮。為了打破中國對茶葉的壟斷,東印度公司從中國偷走茶種,在印度、斯里蘭卡進行大面積種植,隨後全球茶葉的供給才充足起來。東印度公司早期除了販賣茶葉,還販賣硝石,這是火藥的一項重要原料。
英國政府對東印度公司的支持不僅限於經濟上的支持,同時還給予司法審判權以及軍事權力。在殖民地除了可以建立法庭,還可以建立要塞,建立軍隊的權力,從而形成了商業、政治、軍事、司法四合一的組織。隨著英國建立東印度公司,其他歐洲國家也紛紛效仿,建立自己的東印度公司,給英國東印度公司帶來最大挑戰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
從17世紀中期開始,英國就動用國家軍事力量開始對荷蘭進行軍事打擊,剛開始兩個國家的軍事行動互有勝負,但是荷蘭地緣環境與英國相比就差很多。荷蘭緊挨著當時歐洲的霸主法國,當英國與荷蘭在海上進行交戰的時候,陸上卻遭到法國人的進攻。荷蘭人為了逼退法國人,毀壞了海上的堤壩,導致荷蘭遭到大面積海水漫灌,經濟遭到重創,從此海上事業一蹶不振。
英國東印度公司為了對抗其他國家的海上軍事力量,在商船上安裝了大量的火炮,防禦海盜的同時,也擁有了搶劫的資本。英國人不但在海上搶劫,而且還搶劫殖民地,其中對英國人後來影響最大的就是印度殖民地孟買。孟買最初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地,由於葡萄牙人宗教的偏見,導致和孟買印度人矛盾加劇,英國人趁機從葡萄牙人手裡搶走了孟買。
雖然英國人在印度殖民地也有殘酷鎮壓,但是他們更多在用懷柔的手段,像在印度建立全印度人班底的基層管理機構、招募印度人當兵入伍等等。給予印度宗教信仰自由,而且延續印度在莫臥兒王朝時期的政治制度。
荷蘭在印度時期,只把孟買當作一個貨物港口,並沒有向深入內陸。東印度公司融入印度的同時,還在本地招募大批的僱傭軍。此時的印度雖然處於莫臥兒王朝統治時期,但是和我們唐朝末年,民國時期很類似,處于軍閥割據的局面。
英國人把招募過來的僱傭軍同英國軍人混編在一起,在之後決定性一戰普拉西戰役中,一舉殲滅了孟加拉王公,雖然孟加拉王公有法國人的支持,但是在戰爭當中英國人的戰爭素養要更高一籌。雖然東印度公司只有3千人參加戰鬥,而孟加拉王公擁有15000名騎兵,35000步兵,但是最後整場戰役打下來,東印度公司只死了22人。
戰爭打響之時,由於天空下起了大雨,此時印度軍隊火炮淋濕不能使用,他們因此推測,英國人的火炮也不能使用,可是英國本土時常下雨,用雨布保護大炮成為一種習慣,當孟加拉王公騎兵衝過來的時候,幾乎都淪為炮灰。
東印度公司充分利用分裂的局面,打著從中調停的幌子,從各邦當中不斷吞噬他們的土地。而且英國人利用穆斯林與印度教的矛盾,標榜自己的宗教寬容,獲得了大部分印度人的認同,這也是他們比莫臥兒王朝更加高明的地方。而且英國人在印度推行中央集權的官僚行政體制,以及稅收制度等,填補了莫臥兒王朝時期的政治真空,將整個印度納入自己的統治體系當中。
普拉西戰役後的一百年間,英國通過一系列的征服戰爭,把印度全境納入了掌控範圍。由於要打的仗越來越多,所需的印度傭兵就越來越多。1757年印度傭兵只有2000人,到1857年,已經猛增到20萬人。英國在印度次大陸的統治網基本形成,可就在它即將對印度完成全面支配時,一場大規模的民族運動爆發了,為何會引起大規模的民族運動呢?
東印度公司為了獲得更大的壟斷經營權力,這些公司職員開始在英國勾結賄賂董事會裡的董事,而且公司職員中飽私囊,私自積累財富。在1757年到1766年,收到東印度公司職員的禮物金額高達220萬英鎊。到了18世紀中期,這些印度服務的豐厚報酬成為一種常規的投資,為了讓自己身邊的親屬都能夠前往印度發財,公司股票不斷分化,股票紅利也難被提高,東印度公司曾一度要破產。
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實行的是「榨乾性掠奪」,即榨乾印度所有的財富,而不提供任何補償,這種方式遠超印度莫臥兒王朝時期的剝削制度。東印度公司征服一塊土地後,就會強迫農民種植特定的經濟作物,比如茶葉、鴉片之類,但賺到錢卻被東印度公司收入囊中,農民很不滿。而土邦貴族呢?東印度公司勢力範圍不斷擴大,軍權和財權完全被東印度公司把持,土邦貴族作為地方統治者已經名存實亡,所以他們也不滿。
1857年,東印度公司準備進軍阿富汗,就是那個日後成為蘇聯人、美國人噩夢的阿富汗,歷史上一直都是一塊難啃的骨頭,英國人後來開玩笑說,阿富汗的每一寸土地都充滿了仇恨。印度大起義首先從米拉特爆發,為了防止子彈鏽蝕,當時給印度僱傭軍發放的子彈,是用牛油或者豬油包裹的,但是這些僱傭軍大都信仰印度教或者伊斯蘭教,因此觸碰了這些印度軍人的底線。這些禁忌為何沒有能夠早先被發現呢?這些只是次要因素,還是英國人對印度的過度盤剝,導致矛盾加深。
東印度公司雖然從英國調來了大批軍隊鎮壓了這次起義,但是英國國內開始大面積聲討東印度公司這種竭澤而漁的行為,比如當時的思想家菲利普·弗蘭西斯,他們就對英國議會施壓,將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各種惡行公布於眾,要求政府承擔更多的道義上責任,必須考慮印度人的和平與幸福。
除了維護印度地區的和平,東印度公司內部職員中飽私囊,個人從往來貿易中獲利,導致公司卻是虧損的。而且印度此時已經是全球最大的棉花生產基地,英國很多棉紡織品都是來自印度,這樣一個壟斷的東印度公司,顯然是大多數利益者的絆腳石。1858年,英國政府通過《印度統治法》,取締了東印度公司,英國政府開始直接統治印度,至此東印度公司結束歷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