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那麼,什麼樣的情形屬於非法行醫?
網友諮詢:
什麼樣的情形屬於非法行醫
律師解答:
1、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2、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3、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5、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開辦醫療機構的;
律師補充:
非法行醫的立案標準如下:
1.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3.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4.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三)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四)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竹文清律師簡介
武漢大學法律碩士,四川大學法醫物證學碩士,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秉持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服務理念,受到了客戶的一致好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e6edf052a42d8db7f92c6ef8380f03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