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該如何填寫?
一、修訂內容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政策規定:
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第12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單價500萬元以上設備一次性扣除」、第13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無形資產加速攤銷」、第32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無形資產一次性攤銷」,適用於填報上述政策涉及的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優惠統計情況。
二、填報要求
該表適用於發生資產折舊、攤銷的納稅人填報。
納稅人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 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 號)等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統一企業會計制度,填報資產折舊、攤銷的會計處理、稅收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納稅人只要發生相關事項,均需填報該表。
三、填報案例
1 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
甲公司2020年3月購入一台電子設備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價值36萬元,該設備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的規定,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該設備在會計上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3年(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凈殘值為0。
甲公司該固定資產2020年度彙算清繳時應如何填報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填表示例:
2 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生產企業單價500萬以上設備一次性扣除
甲公司為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生產企業,2020年3月購入一台生產設備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價值600萬元。該設備在會計上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甲公司該固定資產2020年度彙算清繳時應如何填報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等規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填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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