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人在澳打工或能領到$2600!8萬人受影響

2019-11-01   南心只要九塊九

澳洲法庭做出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在澳打工的外國背包客可能因此獲得2600澳元的退稅

據《每日郵報》報道,聯邦法庭法官John Logan譴責2017年實施的「背包客稅」是「變相歧視」,他認同27歲的倫敦戲劇專業學生Catherine Addy對澳洲稅務局的起訴。

愛爾蘭全球退稅組織Taxback表示,持打工度假簽證的英國遊客平均應獲得1400英鎊(2600澳元)的退稅,這一裁決可能影響到生活在澳洲的8萬名打工度假遊客。

在北領地公路項目中工作的背包客

Taxback執行長Joanna Murphy表示,來自英國、美國、德國、芬蘭、智利、日本、挪威和土耳其的遊客都可能有權獲得退款,因為他們的祖國都跟澳洲簽署了協議。

昨天Logan法官裁定背包客稅無效,因為澳洲與這些國家簽訂了協議,協議禁止他們的公民在澳洲受到不公平的稅務待遇

「在我們看來,很明顯2016年推出的背包客稅歧視了外國工人,違反了幾份國際稅務協議。」Murphy表示,「它還破壞了澳洲作為打工度假目的地的聲譽。我們很高興法庭接受了我們的論點,期待澳洲政府恢復以前的更適用於打工度假者的公平的稅收計劃。」

27歲的倫敦戲劇專業學生Catherine Addy

背包客稅於2017年1月生效,禁止打工度假遊客的首筆1.82萬澳元收入獲得納稅豁免。相反,如果他們持有的是462或417簽證,對於3.7萬澳元以下的每一分收入都必須繳納15%的稅。

但遊客如果居住在澳洲的永久地址,成為納稅居民,就可以享受1.82萬澳元的納稅豁免,不過澳洲稅務局忽略了部分簽證持有者的這種情況,包括英國公民Addy。

在Addy的案件中,Logan法官同意她在雪梨內西區Earlwood租房意味著她2016-17財年在澳洲賺的20686澳元不應繳納3100澳元的稅。

Catherine Addy在澳洲度假


2018年她對澳洲稅務局採取了法律行動。對她有利的判決意味著她有權獲得2200多澳元的退款。Logan法官在判決中譴責澳洲稅務局針對Addy,因為她是英國人。

「這是基於國籍的一種變相歧視。」他在判決中表示。

Addy於2015年首次持工作簽證來澳,在凱恩斯和布里斯班度假,之後在雪梨租房。

第二年她在西澳的一個養馬場工作,第三年又在雪梨的Menzies和Novotel酒店做服務員。

她的勝訴可能給生活在澳洲而不是只待幾周的的8萬名打工度假者帶來巨大好處。如果8萬名打工度假者都得到2200澳元退款,那麼澳洲政府就需要支付1.76億澳元。

澳洲稅務局發言人表示,稅務局還未決定是否上訴。

她補充說,這一決定不可能影響大多數沒有住在澳洲的打工度假者。

「我們認為大部分打工度假者不是澳洲的納稅居民,所以這一決定對他們沒有影響。」她表示,「它只影響小部分是納稅居民的打工度假者,以及那些來自有類似雙重稅收協議的國家的人。」

稅務代理機構H&R Block的稅務溝通主管Mark Chapman稱,Logan法官的裁決是一個里程碑式的結果,數萬打工度假者每人可能獲得幾千澳元的退款。

「對於打工度假者來說,這真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裁決。」他表示,「他們有很多人,其中一部分根據實際情況有資格被認為是納稅居民。」

他說H&R Block的很多客戶都是被不合理徵稅的打工度假者。

「有很多人來到我們這裡說稅率不公平。」他表示,「如果這個判決結果成立,所有這些人都將有理由去找稅務局說『非常感謝,你們把我們的稅弄錯了,請把該退還的部分還給我們。』」

打工度假者如果是澳洲的納稅居民,就跟澳洲公民一樣不需要對首筆18,200澳元收入繳稅,但18,201-3.7萬澳元之間的收入需要繳納19%的稅。

根據2016年的人口普查,澳洲有129,442名打工度假者,其中78,763人是居民,50,680是海外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