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達合金:公司實控人的一致行動人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2024-08-25     中國證券報

中證網訊(記者 羅京)8月25日晚,福達合金髮布公告稱,於8月23日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陳松揚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陳松揚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74號)。

《警示函》顯示,陳松揚作為福達合金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於7月11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賣出公司股票500股,成交金額4805元。陳松揚未在首次賣出前十五個交易日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224號)第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陳松揚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告顯示,陳松揚先生於7月24日以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購回公司股票500股;本次違規減及購回產生差額收益245元,已於2024年7月24日上繳給福達合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c8654c3fbeeb5d23c40c67d03902f8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