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周周談 丨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摘錄)

2024-05-15   博物館世界

編者按:為加強全省文物安全管理,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養,推進文物安全工作提質增效,根據平時檢查遇到的問題,甘肅省文物局整理了文物安全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相關規定,在局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每周進行推送。

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摘錄)

第六章 安全防護類保護工程設計文件

6.1 適用範圍

6.1.1 本章規定適用於各類文物的安防、消防、防雷等專項工程勘察設計文件。

6.1.2 本規定對文物建築的安全防護設計具有通用性。對於具體的工程項目設計,執行本規定時可根據項目內容和設計範圍對條文進行合理的取捨。

6.2 一般要求

6.2.1 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勘察設計要單獨編制文件,不能混編。

6.2.2 設計內容要表述工程實施的必要性和技術措施的合理性、科學性、可靠性,根據設計文件,可宏觀判定工程實施對文物可能產生的影響程度,設計文件能滿足編制施工組織方案和相應的經濟文件等內容的需要。

6.2.3 設計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格報審文件、勘察設計文件、委託中規定的其它文件(人員培訓規則,售後服務承諾,工程驗收細則、設備設施介紹等)。

6.3 資格報審

6.3.1 資格報審文件包括立項批准文件、設計任務書、設計單位資質證明。

6.3.2 設計任務書由甲方提出的設計內容和要求,並加蓋公章。

6.3.3 設計單位資質證明包括專項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複印件並加蓋公章)、設計單位簡介和主要業績。

6.4 現狀勘查

6.4.1 現狀勘察文件包括勘察報告和現狀照片。

6.4.2 勘察報告

a 文物概況。包括文物的歷史沿革及結構法式特徵的要點說明,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文物價值綜述,安全防範風險等級或消防、防雷建築分類。

b 項目所在地的地理環境、自然氣象特徵、場地條件等,與工程有直接關係的災害性事件的影響程度,以及其它的自然破壞因素。

c 專項設施現狀評估

清晰表述文物區域的專項設施現狀,包括已有消防、防雷、安防系統內容,分析並評估當前功能狀況是否滿足文物保護需求,科學論證增建或改造專項系統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d 論證專項系統工程的建設對於文物本體及環境保護是否存在負面影響,以此作為設計文件制定的重要依據。

e 附必要的總平面圖、已有的設施系統圖和擬設防對象的平、立面現狀實測圖等。

f 勘察報告需甲、乙雙方勘察人員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

6.4.3 現狀照片

真實、準確、清晰的反映工程環境、工程對象現狀;照片依序編排,並配以簡要的文字說明。

6.5 方案設計

6.5.1 方案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

6.5.2 設計說明書

a 設計依據。包括項目立項申請報告、立項批准文件、勘察結論、防護及功能方面的需求(設計任務書有關內容)、現行政策法規、規範標準、已批准的總體保護規劃等。

b 設計原則和指導思想。

c 工程性質、範圍和規模。指工程的基本屬性、實施範圍和量化後的規模。

d 設計方案做法說明和技術要求。著重表述系統構架、性能指標、設備器材構成、施工工藝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e 實施中針對文物本體及環境所採取的必要保護措施,附屬用房(中控室、消防水池和水泵房)的選址,建築風格、對文物環境的影響分析及處理措施。

f 主要設備、器材清單附表說明。

6.5.3 安防設計內容要點

a 被盜風險評估,確定安全防範等級,重點防護部位和目標。

b 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原理和系統性能指標。

c 入侵報警系統設計。

d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設計。

e 出入口控制系統設計。

f 聲音覆核裝置(系統)設計。

g 電子巡查系統設計。

h 防爆安檢系統設計。

i 安全管理系統與監控中心設計。

j 工程檢測細則。

k 工程驗收細則。

l 人員培訓與日常管理要求。

6.5.4 消防設計內容要點

a 火災風險評估,確定建築防火等級。

b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

c 消防給水系統設計。

d 其他滅火設施設計。

e 消防配電系統設計。

f 工程檢測細則。

g 工程驗收細則。

h 人員培訓與日常管理要求。

6.5.5 防雷設計內容要點

a 雷災歷史原因分析和風險評估。

b 確定防雷等級、類別,直擊雷防護範圍和雷擊電磁脈衝保護對象。

c 建築物的防雷設計,在符合防雷設計規範的基礎上,各種管線敷設和設備安裝,尤其是獨立式避雷塔布置,要分析說明對文物本體和文物外觀風貌的影響。

d 古樹名木的防雷設計。

e 電源、消防報警、監控系統的防雷設計。

f 避雷系統材料選擇、節點安裝,接地體、避雷器的作用介紹等。

g 須具備反映避雷帶平面定位的平面圖和反映避雷帶安裝後形態的立面圖,避雷與接地的內容應以圖紙方式表述清楚。

h 日常管理要求。

6.5.6 設計圖紙

a 總平面圖

表達工程完成後建(構)築物平面關係和豎向關係;反映地形標高及相應範圍內的重要地物;準確標示工程對象,工程範圍,專項附屬建(構)築物的具體位置及設計尺度等重要數據;標註清楚或編號列表註明建(構)築物名稱;標註工程對象與周邊建(構)築物的平面尺寸;繪出方向標及比例尺。

比例一般為 1:500~1:2000。

b 專項設計平面圖、布防圖(防護範圍圖)、中控室布置圖和系統圖

(1)按專業設計規範進行專項設計。繪圖標準執行《房屋建築製圖統一標準》(GB)。

(2)反映工程實施後設施設備的狀態、定位;尺寸標註應完備、準確;平面上繪製指北針。

(3)以圖形、圖例或文字形式在圖面上進一步標註表述工程採取的技術措施、工程做法。

(4)比例一般為1﹕50~1﹕200。

c 詳圖

某些重要部位、複雜局部節點以及安裝設備可能會擾動到的文物本體安裝節點,須用詳圖進行說明作為方案設計的組成部分。詳圖應精確、完整,尺寸標註清楚,定位關係明確。

比例一般為1:5 ~1:20。

d 附屬建(構)築物設計方案圖

設計圖紙應包括單體平面圖、立面圖,反映附屬建(構)築物在總平面圖中的位置圖,並畫出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界限,體量較大的應增加視線影響分析圖和效果圖。

6.6 工程概算

6.6.1 基本要求

a 工程概算,應以相應的設計文件為基準進行編制。概算所列項目、數量應與方案設計文件相符。

b 預算可以採用定額法編制,也可以採用清單法編制。允許以市場價格為依據進行編制。取費標準執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相關規定。

6.6.2 編制依據

a 所有設計技術文件。包括:現狀勘察文件、設計說明書、方案設計圖紙。

b 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政策。

c 工程所在地(或全國通用的)現行適用的消防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定額標準。

d 類似或可比工程的造價構成或技術經濟指標。

e 現行的有關材料運雜費率。

f 因工程場地條件發生的其它規定之內的工程費用標準。

g 管理單位或業主提供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其它資料。

6.6.3 概算書編排內容

a 封面(或扉頁)。寫明工程名稱、編制單位(公章)、編制日期,應有編制人、審核人和法人簽字。

b 概算編制說明書。內容應包括:工程概述,工程的規模和性質;編制依據,所選用的定額、指標和其它標準;編制方法和其它必要的情況說明。

c 概算匯總表。由明細表子目匯總、合成。依次列出直接費、間接費和取費費率、其它費用、合計和總計費用。

d 概算明細表。依序套用定額子目、編號;無定額及其它標準作為依據的子目,要特別標註清楚。

來源:甘肅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