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
有關政策的通知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
有關政策的通知
長住金管規字〔2023〕5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
為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政策調整通知如下: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帳戶封存滿半年後可申請銷戶提取。職工申請提取時,除按《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提供基本材料外,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材料。
上述政策調整事項自2023年11月11日起施行。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不變。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3年11月9日
來源: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c2c4d1674d2a5e422d8149c5cd9c3f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