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自家店前勸人挪車被打致粉碎性骨折!打人者已移送起訴

2024-10-24     南方都市報

近日,內蒙古巴彥淖爾一起因停車糾紛打架事件引發社會關注。10月24日,巴彥淖爾市公安局臨河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尚某某、楊某某與張某某、王某因停車糾紛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衝突,致張某某、王某受傷。經過對張某某的傷情鑑定後,該局對尚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目前該案已移送起訴。

事發現場。

近日,巴彥淖爾張女士和母親因發現自家店門口停了一輛黑色SUV,讓疑似黑車車主的男子尚某某挪挪車,結果張母和該男子發生言語衝突,黑色SUV一方的女子楊某某突然掌摑張母,男子隨即動手。張女士和張母被拉扯踹打,鄰居趕忙上前制止,將雙方拉開。事後診斷,張女士脛腓骨幹骨折(右,粉碎性);腦外傷後綜合徵。張母為頭部外傷後反應,頸部、胸部軟組織損傷。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臨河分局發布的警情通報表示,9月15日11時40分許,該局接報警稱:臨河區西大批發市場某商鋪門口有人打架接警後,該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並將傷者第一時間送醫院救治。

經查,尚某某、楊某某與張某某、王某因停車糾紛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衝突,致張某某、王某受傷。因無傷情鑑定意見,當日,該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依法對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對楊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

9月18日,該局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張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進行鑑定。10月10日,經鑑定,張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經進一步偵查取證,10月15日,該局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對尚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並於同日依法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已移送起訴。

采寫:南都記者 馬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c28e3200b6fecdab7d5d75ea485c1e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