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可以保護作品,但這三種作品可不在法律保護範圍內

2019-09-10   一休說智慧財產權

作品在進行著作權登記後,就可以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並不是所有作品都可以得到法律保護的,今天就來講講不受法律保護的三種著作權作品。

1、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質的文件

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也是作品,其作者,即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制定者,也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等權利,即署名權、修改權、發表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但著作權人的用益權不受法律保護。

2、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其中「依法」,是指依據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200第八章廣播影視作品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其中的「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止的內容而被政府主管機關明令禁止的作品。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及公式

曆法所揭示的日期、節氣、節日等內容是不為著作權法所調整的,但人們根據曆法所繪製的掛曆、檯曆、日曆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數表中的通用數表,如元素周期率、函數表、對數表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但非通用數表,如作者創作的五代以內血親表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通用表格,如通用發票、通用會計帳冊表格;公式這些通用表格、公式不適用於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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