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河南一起因同性戀人引發的殺人慘案

2022-07-09     史家霸唱

原標題:1991年河南一起因同性戀人引發的殺人慘案

龍陽之好,斷袖之癖,自古就存在,古人以這樣的詞語隱晦地代指男同性戀。其實無論哪種取向都是個人自由,但情感關係需要建立在你情我願、健康平等的基礎上,這點不分男女。

在刑偵手段相對落後的上世紀,河南寶豐縣曾出現了一個讓人唾棄的同性戀罪犯,為滿足私慾,喪心病狂地行兇,而他落網後交代的動機,讓人覺得荒唐莫名。

1991年3月18日,寶豐縣肖旗鄉大白莊村的村民們聽到「著火啦」、「著火啦」的喊聲,紛紛趕去起火的麥場幫著滅火。火勢被撲滅了,卻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有人在現場發現一具被燒到的無頭男性裸屍。

大家嚇了一跳,趕忙報警,警方勘查後通過警犬搜尋在水井中找到男屍頭部,還發現男子已被「閹割」,是誰這麼喪心病狂?死者的面容難以辨認,但從其胃內的香蕉皮和菜葉等殘留物看,他的生活水平應當是比較差,可能屬於流浪漢,沒有家屬,因此後期偵查人員走訪排查附近失蹤人口、廣發認屍啟事毫無進展。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時,又出現了類似的屍體,遇害者都是男性。1992年7月14日,當地村民在自家煙炕內發現無名男屍,屍身俯臥不著衣物,頭部有明顯的鈍器傷,左手腕被綁,頸部被人用草繩勒住,從現場的血跡看兇手就是在此作案,除了用繩子勒頸還就地取材用土坯砸被害男子的頭部致其死亡。

僅僅半個月後,相似的另一具男屍便出現在一處廢棄的炸藥房內,現場甚至留有兇手寫下的自認殺人者字樣,由於屍源難以辨認,無法確定受害者身份,當時又沒有監控,破案難度非常大,偵查人員只能採取最基礎的走訪辦法追尋線索,挨家挨戶問過後,終於有人表示在案發3天前,曾經看到一名男青年帶著一個痴呆人士往現場方向走去。

從他們的表現看,痴呆男是受那名男青年控制的,他一邊走還一邊用棍子不斷敲著對方的頭部,讓其聽話,當晚還有人看到這兩名男子一同睡在距離現場不遠的麥場內。與這起男屍案類似,「7·14」男屍案前,也有村民無意間目睹一名男青年帶著死者同行要飯,在村莊偏僻處遊蕩。

村民一時好奇,就上前問那個看起來精神正常、穿得也比較整齊乾淨的男青年他們從哪來,是什麼關係,男青年回答他是肖旗鄉某村人,旁邊疑似痴呆的男子,也就是後來的死者是他的「弟弟」,因為患有精神病,他只能隨行跟著照料。事後回想起來,這名男子的回答明顯是扯謊,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從案件的相似程度分析,警方判斷3樁男屍案的兇手是同一人,併案偵察,符合嫌疑人特徵的男子排查重點轉移到了肖旗鄉一帶,雖然也查到幾十名有作案嫌疑的男青年,但由於死者身份不明,證據缺失,還是無法確認兇手身份,不過,通過對三起案件進行分析,警方發現兇手作案有一些明顯的傾向。

比如每次都選擇痴呆人員,地點都選在偏僻的民房,作案手段類似,行兇前往往領著對方在鄉間轉悠伺機尋找下手的機會,死者遇害屍體被發現時都呈現裸露狀態,這可能與兇手的動機有關,1993年2月、4月、10月當地又有男屍被發現,兇手的連環作案給給警方增加了極大的壓力,但也因此偵查人員忽然注意到,這些死者都曾經被男性侵害過。

由於此前沒有遇到類似的變態殺人案,警方沒能準確掌握兇手動機,但在兇手肆意妄為的過程中,偵查人員也能逐漸分析出其形象和作案心理,此人應當性格孤僻、心理較變態,因此專挑弱勢群體如痴呆人員、流浪乞丐下手,因此需要加強巡邏盤查的工作,重點關注案發地附近類似男性群體。

功夫不負有心人,1995年8月4日晚,巡邏人員發現縣城南關有一名十分可疑的男青年正帶著一個渾身髒亂不堪神情呆滯的痴呆男子同行,到了玉米地後便意圖實施侵害,立即上前制止。這名男子赫然就是此前被懷疑過的寶豐縣肖旗鄉某村村民李占國,抓住實據,李占國無法抵賴,只得一一交代罪行。

他正是連環殺人案的兇手,為何專門挑男子下手呢?李占國供述,他受到一些不良錄像的影響,數年前和一名男村民發生了關係後便好像著了魔一般,不斷想嘗試,因為內心扭曲,不斷尋找那些流浪漢、痴呆人員,滿足強迫的變態慾望,得逞後便殺害拋屍,連續作案12起殺害11人。

如果李占國的侵害對象為婦女,其行為可能涉嫌QJ罪,不過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其變態的作案手段更符合強制猥褻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後將此前「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更為了「強制猥褻、侮辱罪」,犯罪的對象從「婦女」擴大到「他人」包括男性。

也就是說如果李占國的行為發生在《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後,其可能同時觸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制猥褻罪,作為一名男同性戀者,其取向本來是無人可以干預的,但為了滿足變態私慾、強迫被害者並殺害拋屍,作案多起,造成了11人死亡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嚴懲。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占國連續殺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也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屬於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經審理依法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占國走上這條犯罪之路的原因可能是多樣的,但沒有人能將自己的私慾置於法律之前,也唯有這樣的代價,才能告慰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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