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田貴同志不再擔任有關職務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崗位變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田貴同志不再擔任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委員,貴陽市政協港澳台僑外事與委員聯絡委員會副主任(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鄭風潮同志不再擔任有關職務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崗位變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鄭風潮同志不再擔任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王莉同志不再擔任有關職務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崗位變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王莉同志不再擔任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李虹等同志不再擔任有關職務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崗位變動等原因,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李虹、任迅、吳瑛、郭靜、肖明江、汪雯、孫猛、周代敏同志不再擔任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撤銷王茜委員資格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撤銷王茜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呂志強同志任職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呂志強同志任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委員,貴陽市政協港澳台僑外事與委員聯絡委員會副主任(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
關於王仲等同志任職的決定
(2023年12月28日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
王仲、謝暢、付宇一、馬晶、鄒華軍、田永伍同志任政協第十三屆貴陽市委員會委員。
來源:貴陽網
編輯:趙野平
編審:安軼倫
審簽:李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