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5000元好心歸還,失主卻說少了1000元

2023-02-14     於夢嬌聊生活

原標題:撿到5000元好心歸還,失主卻說少了1000元

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是,先把5000元從「失主」手裡要回來,然後報警處理,也許這個錢不是他的。

曾看到一個類似的事情,儘管不知是真是假,還是有必要讓大家了解一下這種現象。

王大爺早上出門遛彎時撿到一個錢包,檢查後發現裡面有身份證、銀行卡等證件,還有5000元現金。他在原地等一個小時仍未見人來認領,便起身準備交到派出所。沒走幾步發現一小伙低頭找什麼,詢問後得知在找錢包。經確認他便將錢包交給小伙,小伙連聲感謝。小伙接過錢包數錢後說少了1000元,王大爺解釋說撿到時就是5000元,但小伙一直說錢少了。

二人爭論間圍觀人漸多,恰巧王大爺兒子路過,了解情況後對小伙說:「我父親這麼大年紀,要真拿你錢,還會在這裡等你嗎」。小伙卻說:「這可說不準,人心難測」。王大爺彎腰聊起褲腿說:『小伙子,這是我年輕時救人被截肢的腿,我連腿都能不要的人,要你1000塊錢幹什麼』。小伙愣住了,沒想到王大爺是為救人失去腿的殘疾人,圍觀者也開始指責小伙。

就在此時,小伙接到了妻子的電話,原來是妻子拿了他1000元,忘記告他。弄清真相後,小伙跪地求王大爺原諒,王大爺急忙將他攙起,教育小伙一番。小伙拿500元要酬謝王大爺,但王大爺招呼兒子攙扶著自己轉身回家了。

這位保安遇到的事情與王大爺的遭遇大同小異,對於撿錢包的人來說,如果要真有心將錢包里的錢據為己有,怎麼會只拿1000元而歸還5000元,拿1000元與拿5000元在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此,如果真想拿1000元便一分錢也不會還失主,早拿錢跑了,誰會做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傻事。

對於失主來說,自己是否真記得清錢包丟失時裡面到底有多少錢,這是很難證明的事。同樣,懷疑別人拿走1000元,又有什麼證據。無憑無據便懷疑好心還錢包的人拿走自己的錢,屬於涉嫌誣陷。多數時候是自己活家人用了錢包里的錢,又忘了或者沒有及時告知,而導致自己誤以為還有6000元,從而誣陷好人拿了自己的1000元。因此,在遇到此類事情時,不應該急著去賴別人,而應該理性弄清真相,免得傷了好人的心。

對於撿錢包者而言,如果遇到被懷疑自己拿了人家錢的情況,確實不應該著急歸還錢包,而應該拿著錢包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也許自己撿到的錢包真不是眼前認領者丟失去的那個,因為錢包里的錢數額對不上。

這位保安遇到這樣的事,確實很鬱悶。現在的一些人,就是有太多的陰暗心理,缺少了一份陽光。儘管人心有所變化,但這個世界上仍然不缺好心人,不應該用自己陰暗的心理去看待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大家覺得應該怎麼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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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b4021da98d5ab5036bd528bedc04a1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