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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精讀君陪伴你終身成長的第3517天
01
前幾天,看到一個網友的求助。
網友說,和朋友去旅行,一路上都是有商有量的,至少在半小時前氣氛都還很好。
但是在她發帖前不久,朋友突然哭了。
究其原因,朋友說自己來旅遊是來做夢的,但是網友的現實主義把她的夢給打碎了。
網友列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她們在逛文創店的時候,網友直說裡面都是「拼多多」合集。
可能旅途中這樣的情況很多,終於在這一次朋友繃不住了。
網友有點不知所措,說不知道該怎麼哄朋友,就連說請她喝奶茶,她都說不要了。
說這句話的時候,在奶茶的後面打了一個括號,裡面寫著「她很愛植脂末」,看到這裡,突然明白朋友為什麼會哭了。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人:
某天,你去旅遊回來,興致勃勃地將當地的風景、美食的照片發在了朋友圈。
過了一會兒,一個朋友評論:「這個地方我去過,沒什麼好玩的」,或者「吃這麼多東西不胖死你」。
還有這樣的人:
跟你一起出去玩,各種嫌累嫌麻煩,時不時地吐槽「沒意思」。
這位網友,其實與上述兩種人做的事情類似,那就是給人潑冷水,掃興。
她的朋友之所以會哭,也是因為在這個旅途中,被掃興了無數回。
去逛文創店,就被說這就是「拼多多」合集,有啥好逛的;
想去喝一杯奶茶,會被說這都是植脂末,一點都不健康。
你說朋友是真的不知道這些事實嗎?
我想稍微有些生活經驗的人,都知道這些事實,但人家就是喜歡,喜歡在旅遊、放鬆的時候做一些讓自己愉快的事,即使這些有可能並不實用,甚至有些「智商稅」。
本來就是放鬆、娛樂的過程,還要被人教育、拉回現實,朋友會覺得「夢被打碎」也不奇怪了。
02
網友說是自己的現實主義,讓朋友感到不舒服。
但其實,這跟現實主義沒什麼關係。
如果真要較真起來,旅遊算什麼「實際、有用」的消費,硬要說的話,讓人開心、放鬆就是它的現實用處。
用一些「掃興」的話說,不就是一個人從自己活膩的地方,去別人活膩的地方嗎?
網友既然會去旅行,說明她還是渴望得到情緒價值的,畢竟旅遊不就是去一個陌生的地方看陌生的風景,收穫輕鬆與愉悅嗎?
但她卻忽略了朋友也是需要情緒價值的,她逛文創店、喝奶茶也是為了讓自己開心、放鬆的。
這個時候,網友卻僅僅出於自己對這些事物的態度,用一種高姿態,否定了朋友本可以獲得的快樂。
這種掃興的行為,不是什麼現實主義,卻是一種對他人的不尊重。
你可以不認同別人的喜好,但你也不應該去否定別人的喜好。
比如說,一個人喜歡吃蕎麥麵,他沒有去否定烏冬面;
一個人喜歡吃紅豆沙,他也不會去否定紅豆泥;
但卻有一些人,一提起自己討厭的時候只會說:「這是人吃的嗎?」
汪曾祺也說過類似的話:
「有些東西你自己盡可不吃,但不要反對旁人吃,不要以為自己不吃的東西,誰吃,就是豈有此理。他們愛吃,你管得著嗎?」
保護他人的快樂,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種美德。
03
世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也沒有完全一致的三觀,即使是親密無間的好友,也無法完全避免。
周國平老師曾在一篇文章中說過:
我們應該記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樣不可施於人。
如果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個文明人的起碼品德,它反對的是對他人的故意傷害,主張自己活也讓別人活。
那麼,「己所欲,勿施於人」便是一個文明人的高級修養,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獨立人格和精神自由,進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讓別人按別人的方式活。
其實我們生活中的大部分矛盾,都來自於無法接受「對方跟我不同」這個事實。
觀念不同,是很多社交矛盾的根源;志趣不同,也是很多親密關係中的隔閡之一。
父母為孩子規劃的人生,未必就是孩子想要的人生;我們想過的生活,未必就是別人想過的生活。
成年人的世界裡,你無權要求他人按你的三觀生活,也沒有資格嘲笑、輕視別人嚮往的快樂。
王爾德說:
「自私不是一個人按照他自己的意願生活,而是要求別人按照他的意願生活。」
一個人的修養就體現在,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他人。
04
哲人康德說:我尊敬任何一個獨立的靈魂,雖然有些我並不認可,但我可以儘可能的去理解。
有時候,我們活得太自以為是、太自我了。
這就導致了無法尊重他人,包容不同。
在沒有嘗試去理解他人的前提下,直接將他人的喜好視為一文不值的事物,這不僅否定的是這些事物,更是一個人的靈魂。
世界萬物其實沒有那麼多道理可言,對與錯、有用與無用、值得與不值得,很多時候都只是一個人基於內心的選擇。
人活一世,如果只追求絕對有道理、絕對實用,那也未免有些無趣。
一些人喜歡在別人享受「無用」帶來的樂趣時潑冷水的做法,正是缺乏尊重而導致的情商低的表現。
三毛說:
生命的過程,無論是陽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嘗嘗是什麼滋味,才不枉來走這麼一遭。
放開胸懷,體驗各式各樣的生活、品味各式各樣的文化,不要用生活、文化的價值將它們的受眾,貼出個「三六九等」的標籤 。
萬物可愛,源於尊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