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呵護」

2024-10-14     鄭州日報

本報訊(記者 袁帥)10月13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印發《河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保聯繫工作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提升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政府、監管部門及重點單位責任。

《通知》明確,縣級政府負責統籌確定包保聯繫人員,其中一、二級重點單位由消防部門牽頭,三級重點單位由公安部門牽頭,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組織實施。對無行業主管部門的重點單位,《通知》要求,由縣級政府按照職能靠近和業務相近的原則,堅持「誰主管誰分包、誰為主誰分包、誰靠近誰分包」,確定分包行業部門。

《通知》指出,包保聯繫人員共同負責指導重點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其加強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培訓演練、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等工作,自查自糾消防安全突出風險。

《通知》還對不同部門人員的職責作出規定。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每半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並提出工作建議,每半年至少與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1次座談會商;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每月至少督促重點單位開展1次自查自糾行動並提出工作建議,每季度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並提出工作建議,每半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每年至少組織重點單位開展1次滅火和疏散演練;消防監督執法幹部每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並提出工作建議,每年至少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1次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文員每年至少對重點單位開展1次實地指導並提出工作建議,每年共同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專題培訓。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ae33f06edc71445d6e87b86bd56866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