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說法,在很多農村地區依然十分流行,思想傳統的父母往往認為兒女到了一定年紀還不結婚這輩子就完了,因此催婚催的急,雖然本意是為兒女好,但催過頭,反而容易導致兒女產生抵抗心理。
現實中,不乏因父母催婚而匆匆決定終身大事,雙方的相處磨合不夠,婚姻生活一地雞毛的例子。結婚是大事,需要充分的準備、了解,如果父母能多聽聽兒女內心的聲音,兒女也能體諒父母為自己操勞的心,很多因催婚而起的悲劇完全可以避免。
今天我們聊到的這樁案例就非常典型,一對青年男女,迫於家裡的壓力從22歲便開始多次相親,迅速談婚論嫁,沒想到中途出了岔子,因為彩禮等矛盾,引發一樁命案。
徐某和小芳(化名)都是江西鷹潭貴溪市人,因為當地農村男多女少,比例嚴重失調,很多適齡單身男青年討媳婦並不容易,談婚論嫁給20多萬彩禮是常見的現象。
再加上村裡人思想傳統,通常兒女滿了20歲便催著相親,二十一二歲便定親,超過25歲還沒論好親事,家裡就著急上火,徐某與小芳都從22歲就開始頻繁相親,一相就是十幾個。
2017年,兩人見了一次面,彼此都不來電,便又各自繼續相,2019年2月,在媒婆的安排和促成下,小芳與徐某再次相見,都對彼此有好感,便開始了逛街吃飯看電影、認門、定親的固定流程。
徐家父母就這麼一個兒子,當然希望他能儘早娶上媳婦,但家裡條件並不算很好,為了給兒子撐面子,徐母在2017年開了間超市,第二年又花了幾萬塊錢加蓋樓房,這些把家裡的積蓄差不多用光了,以至於徐某與小芳相親成功後,老兩口不得不跟親戚借錢,又把房產抵押給銀行,湊了30萬元用作結婚。
為了促成兒子的好事,徐家對小芳家一直都說自家條件不錯,彩禮錢都是自己出的,沒一分是借的,在當地這種現象很常見,男方婚前撒謊,婚後才告訴女方家裡欠債要一起打工還。
小芳聽徐某說他給了彩禮還有20多萬積蓄,誤以為徐家條件真的很好,開始考慮結婚,於是兩人順利地約會,兩邊父母也開始商談,2019年2月23日,小芳到徐家認門,徐家父母給了4萬見面禮,一個星期後,兩家親朋好友又坐在一起吃了定親飯,小芳收了22.8萬彩禮和改口費。
再加上給女方親人的紅包、買金首飾,媒婆謝禮、定親飯錢......前前後後加起來徐家老兩口為兒子的婚事花了40萬左右,當然希望婚事能儘快成,按照當地風俗,定親就是結婚,退彩禮就是離婚,領證登記反而不那麼重要。
所以定親飯後,徐某就可以自由出入小芳家了,小芳也被徐家視為了新媳婦,直接住到了徐家,但很快,矛盾爆發了,小芳發現徐某之前跟自己說不抽煙,實際上還是抽;他說自己很有錢,實際上買煙的錢都在她包里拿;他跟朋友打電話,甚至抱怨自個兒買電腦都要借錢。
感覺受騙上當的小芳生氣了,4月初,她回到了娘家,不肯再去徐家。
父母和哥哥都勸她接受這樁婚事算了,小芳卻耿耿於懷,無法輕易原諒徐某的欺騙,表示要和他退婚,於是徐某提出要退還40萬元,對此,小芳一家人並不同意,因為按照當地的風俗,婚事不成,女方家要退的錢只有彩禮和買金首飾的錢。
買金首飾花了3.5萬,彩禮花了22.8萬,所以按照風俗,小芳家要退的一共26.3萬元,改口費、見面禮、各種紅包不用退還,見小芳堅持退婚,家人想了想,確實有點對不住徐家,那就退32萬,中間相差的8萬,是約會吃飯、看電影以及定親酒席的錢。
可徐某好不容易說到媳婦,見小芳因為自己撒謊要退婚,很不甘心,堵著口氣,堅持要女方家退40萬,小芳和家人都難以接受,因為定親酒席男方家也來了幾十號人吃飯,並不是她們家一方吃的,為什麼非要退40萬呢?
小芳和徐某沒法達成一致,鬧起了矛盾,小芳非要退婚,徐某則天天上門找她要說法,還想與小芳發生關係挽救這段婚姻,卻每次都被小芳拒絕,小芳表示彩禮可以退,但婚絕對結不成了,徐某氣急敗壞,萌生了殺人的惡念,2019年4月12日下午,徐某再次找到小芳家。
見他來了,小芳的家人覺得讓兩個年輕人聊聊、培養感情也好,便沒阻止徐某進入小芳的房間,這次徐某還是想跟小芳發生關係,小芳依然說「不行」,都要退婚了,他又不是自己的丈夫,憑什麼把自己交給他呢?小芳想著,便沒給徐某好臉色看,自顧自聽歌,不料,這句話激怒了徐某。
覺得丟了面子的他,直接跑到小芳家的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就朝躺在床上的小芳砍去......
事後經鑑定,小芳身中70刀,當場死亡。而徐某作案之後知道逃不掉,便主動撥打電話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罪行。
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徐某因為和小芳的彩禮糾紛、婚嫁矛盾,以殘忍的手段將年僅23歲的小芳殺害,其犯罪情節嚴重,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某殺人手段殘忍,依法應從重處罰,但考慮到其案發後積極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損失取得諒解,有自首的情節,此案系民間婚嫁矛盾引發,可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雖然徐某免於一死,也要在獄中長期為自己的罪行懺悔,他的衝動毀了兩個家,讓父母陷入極大的悲痛中。此案是因彩禮和婚嫁矛盾而起,但與雙方父母急於讓兒女結婚百般催促施壓也不無關係,或許適當緩一緩,讓兒女有充分的了解後再定親,這樁悲劇,就能避免了......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本文系原創,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