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一廢舊回收站被罰5000元,違規操作這件事

2019-10-16     仙桃日報

一家廢舊回收站未按規定登記收購物品事項,本以為是有利可圖,卻沒想被逮正著,反倒受了5000元罰款。

配圖

據回收站負責人歐某稱:10月初,兩名男子駕駛著一輛貨車,將一批鋼鐵運到回收站,稱是工地上剩餘的鋼製成品,詢問歐某收不收。歐某盤算了下,感覺有利潤,於是將780 kg的材料以市場回收價格全部收購。可沒想過了幾天,警察找上了門,經調查確認,此批貨物系附近某工地生產所用,被人盜銷至此。當民警詢問收購此批貨物是否按照規定如實登記相關信息時,歐某坦言,為了圖省事,未查驗賣方的證明證件,登記相關信息。民警依法對該廢舊回收站予以了罰款。

民警提示:《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收購廢舊金屬的企業在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對出售單位的名稱和經辦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未如實登記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

(通訊員 張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YJjv0m0BMH2_cNUgHH-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