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詐騙超34億 85後女子導演非法集資大案丨金融法眼

2020-03-02     新浪金融研究院

金融法眼

短短3年時間裡,只有中專文化的竇某,通過冒充杭州銀行員工,以需要完成存款業績等為由,共騙取50餘名被害人34.87億元。截至案發,竇某尚有4.76億元本金未還。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賺錢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可對於有些人來說,錢似乎總是來得很「輕鬆」,但代價很沉重罷了。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市房山區某女子竇某,在短短3年時間裡,騙取了50餘名被害人34.87億元。截至案發,竇某尚有4.76億元本金未還。

竇某究竟是如何在三年間騙取了數十億資金?這些贓款又被用在了何處?

假冒杭州銀行員工

自封「年度優秀年輕幹部」

判決書顯示,竇某於1985年10月26日出生於北京市,是一名「85後」。竇某所受教育程度也並不高,只有中專文化,案發前屬於無業人員。

據竇某供述,2013年9月,其與杭州銀行房山支行支行長朱某口頭協議,只要單筆拉夠存款5000萬元,存夠一年,就可以辦理正式入職手續。隨後,竇某委託親屬在杭州銀行辦理了一個公戶,存入2000萬元。但由於沒有達到拉存款的要求,故未能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只在杭州銀行實習了一個月左右,主要負責拉存款。

竇某在供詞中還表示,為了隱瞞其婆婆和家人,其辦理了兩張假的獎狀。其中一張內容是杭州銀行北京分行頒發的「2014年度優秀年輕幹部獎」,沒有蓋公章;另一張內容是杭州銀行北京分行頒發的「網點支行優秀業務經理」,加蓋了假章。

然而儘管獎狀是假的,與杭州銀行的這段交集,卻成為了竇某日後行騙的重要「幌子」。2015年至2017年間,竇某虛構杭州銀行房山支行客戶經理的身份,以需要完成存款業績等為由,採取給予高額返利的方式,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致使50餘名受害者先後投入34.87億餘元。截至案發,竇某共造成57名被害人損失4.76億元。

安排投資人旅遊上百次

曾買500萬蘋果產品送禮

竇某所騙取的款項,絕大部分被其用於還本付息,另有部分被用於維護與投資人關係或個人揮霍使用。

從判決書披露的內容來看,竇某與投資人維護關係的手段,主要包括安排國內外旅遊、贈送電子產品。

據證人提供的旅遊帳單證明,2013年下半年開始,竇某經常通過旅行社出境旅遊。同時,竇某自稱是銀行客戶經理,還經常安排客戶外出旅遊。

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僅通過一家旅行社,竇某便安排自己和客戶國內外旅遊上百次之多,人均消費達一萬元左右。在該旅行社,竇某一共支付了1071萬餘元。

另據證人證言,竇某還大量購買手機、電腦、耳機等電子產品,自稱「用於答謝客戶」。竇某本人也承認,其購買過將近500萬元的蘋果手機,送給投資人。

竇某本人供述,其自身用來花銷的金額大約300萬元,包括吃喝玩,帶著家人出國旅遊,買了幾個包。竇某還表示,其因欠投資人款項,曾為投資人付清120萬元購房尾款。

一審獲無期徒刑

法院定性具備「主觀惡性」

2017年12月9日,因無力償還欠款,竇某向公安機關投案。2019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庭審過程中,竇某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稱,竇某主觀惡性不大,系初犯、偶犯;雖持續融資兩年,但無任何收益,未揮霍融資款,償還投資人本金及利息3900多萬元,有悔罪情節。

對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指出,在持續兩年的非法集資行為過程中,竇某自始至終均不具備清償能力,其利用被害人對其虛構的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的信任,或利用被害人想要獲得高額利息的心理,騙取被害人錢款。雖償還投資人部分本金及利息,但其目的是為了維護資金鍊不斷裂,並非有悔罪情節。竇某在明知其行為會給被害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前提下,放任這一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被害人巨額損失,足以證明其主觀惡性。

同時,對於竇某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表示,竇某詐騙金額特別巨大,造成被害人巨額經濟損失,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竇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繼續追繳竇某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Y8LanHABjYh_GJGVNp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