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中敗訴方無力償還債務,可以這麼做

2019-06-24     優法問答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欠債方債務到期拒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是,法院的判決結果生效後,作為敗訴方的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了要怎麼辦?

1、雙方協商請求延期還款

債務人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想要按時償還債務,但因為公司破產或者是個人已沒錢還債等原因無法按時履行債務或者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告知目前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請求債權人可以給與一定的緩衝還款的時間,延長債務的履行期限。

2、簽訂分期還款協議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債務人拖欠的債務到期應當償還。到期債務如果債務人確實是無力償還的,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經過法院的裁量後決定的,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減緩短時間內的還款壓力。債務人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劃分每次還款的時間和還款的數額。

無力償還到期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什麼是暫時無力償還,也就是說因為資金短時間內無法回收,手頭緊張,不能及時償還債務,但是是有還款能力的情形,例如,預支工程款、投資資金未回籠等。這種情況下,可按照上文的方式處理,與債權人簽訂分期償還協議。

(2)永久或者是長期無力償還。永久無力償還是指已經完全不能負擔起債務的償還,完全沒有還款的能力,例如企業破產、所有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等情形。這些情況要怎麼解決呢?如果這種情況屬實,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只能通過債務人抵押或者沒收現有的財產用於償還債務。

3、執行階段無力償還債務

敗訴方無力償還債務,債務人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來實現債務。在強制執行階段,法院經查實發現確實債務人沒有可以執行財產的,中止執行。

綜上所述,在債權債務糾紛中,敗訴方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償還債務。確實無法實現債務的,只能把當場的財產用於抵押償還債務。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償還而拒絕執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執行為由,對敗訴方進行拘留。

文章來源:一起學私募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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