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 通訊員 梁田田 劉娟 記者 顧瀟
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極差而且行動不便,實在難以從河北老家趕至揚州參加庭審。廣陵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廣陵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得知這一情況後,為了減輕被告人家庭經濟負擔,輾轉900多公里,在被告人家中開了一場特殊的庭審。
特殊庭審的現場
今年25歲的翟某是河北省平鄉縣人,之前一直在揚州打工。2019年4月25日晚,翟某下班後和同事們喝了點酒,接著便駕駛摩托車打算回租住處。當他駕駛著摩托車經過廣陵區李典鎮某路段時,摩托車突然失控,翟某從摩托車上摔下,身體多處受傷。後經抽取血樣檢測,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62mg/100ml,涉嫌醉駕,而且,翟某還涉嫌無證駕駛。
受傷後的翟某雙腿幾乎無法動彈,傷情嚴重,他回到了河北老家,臥床休養。雖是自摔,但翟某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通知翟某來揚領取《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時候,檢察官才得知了翟某的家庭情況。翟某家中僅有幾畝玉米地,他的父親身體不好,幾乎沒有勞動能力,現在翟某又受傷臥床,全家僅靠其母親一人支撐。因為翟某行動不便,來揚州一趟需要專門叫車送過來,這個費用對於翟某家庭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負擔。
躺在床上參加庭審的翟某
由於翟某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為減輕其家庭來揚的負擔,法官和檢察官商量後決定到翟某的家中開庭,「他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他應該在庭審現場,享有其個人辯護權利。」
9月20日,廣陵區人民法院法官邵宏生和書記員張婧,廣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劉娟和書記員石欣4人,登上了前往河北的列車。4人先後乘坐汽車、高鐵等交通工具,輾轉900多公里,終於在9月21日10時許,來到了翟某的家中。破敗的磚房,簡陋的家具,翟某的家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也不為過。受傷的翟某躺在臥室的床上,床邊還倚著一根木製拐杖。
廣陵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廣陵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等4人,在翟某臥室里開了一次特殊的庭審。一張小茶几為桌,擺上「審判員」「公訴人」「書記員」的席卡,一場庭審就開始了。廣陵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發表了公訴意見,廣陵區人民法院審判員當庭宣判,被告人翟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千元。整個庭審過程持續了約30分鐘,翟某躺在床上參與了庭審全程。
「謝謝你們考慮到我們家的情況,這麼遠來,我也不知道怎麼感謝。」臨走時,翟某的母親難掩激動之情,對法官和檢察官連聲道謝。為了不影響正常工作,邵宏生等4人當天又馬不停蹄踏上了回揚州的列車。
(通訊員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