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名將治軍,無不明法申紀,令行禁止。
《孫子兵法》把「法」列為兵者五事之一,指出「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要求軍隊「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
《吳子》明確提出軍隊「以治為勝」,《司馬法》則要求禮法同質、刑兵一體,《尉繚子》有「凡兵,制必先定」的要求。
所謂刑起於兵,師出以律,凡是能征善戰的雄師勁旅無不把嚴明法紀作為治軍通則,軍必有制,以治為勝,賞罰必信。
中國古代歷史上也因此流傳有孫武斬寵姬、穰苴斬監軍、孔明斬馬謖等嚴肅軍法、軍紀的故事。
諸如此類的故事中,最震撼人心的,莫過於「楊六郎轅門斬子」!
河北梆子《轅門斬子》的演唱,數百年來不知感動過多少人。
該故事講述的是楊六郎之子楊宗保在穆柯寨娶親,違反了楊六郎「禁止陣前招親」的軍令,被楊六郎綁在轅門,準備斬首以振軍威。
這個故事純屬虛構。
首先,楊六郎只是宋初戍邊的一個偏隅之將,並非故事中的三軍主帥;其次,歷史上並無楊宗保、穆桂英其人。被人們稱為「楊六郎」的楊延昭有四子,長子楊傳永、次子楊德政、三子楊文廣、四子楊充廣。再次,「禁止陣前招親」的軍令是小說家想像出來的,所有軍隊都不可能制定這樣一條出現此類情況為萬分之幾機率的禁令來。
其實,「楊六郎轅門斬子」的故事是從《薛丁山征西》一書中「薛仁貴轅門斬子」的故事演化而來,原故事是薛仁貴的兒子薛丁山擔任先鋒官征討西涼國,在寒江關與西涼女將樊梨花結緣,違反了薛仁貴「禁止陣前招親」的軍令,被薛仁貴綁在轅門,準備斬首以振軍威。
由此可見,從「薛仁貴轅門斬子」到「楊六郎轅門斬子」,只是故事的主角簡單變換了一下,情節大同小異。
而無論是「薛仁貴轅門斬子」還是「楊六郎轅門斬子」,都是沒影兒的事,歷史上並不存在,薛仁貴根本就沒有一個叫薛丁山的兒子。
除了「薛仁貴轅門斬子」和「楊六郎轅門斬子」,民間還流傳有「岳飛轅門斬子」的故事。
故事說的是岳飛被金兀朮圍困牛頭山,金兀朮的兒子金禪子力大無窮、武藝超群,宋軍無人能敵。岳飛無奈,只好掛出免戰牌。剛剛從家鄉到前線效力的岳飛之子岳雲到了山上,看了免戰牌,勃然大怒,用手中大錘一下將牌錘得粉碎。岳飛認為岳雲藐視軍紀,將岳雲綁在轅門,準備斬首以振軍威。
同樣,這則「錘震免戰牌」風波也是子虛烏有之事。
不過,岳飛要斬岳雲,卻是史有記載的事。
岳飛在宜興治軍的時候,岳飛的弟弟岳翻攜母親姚氏、岳飛的長子岳雲、次子岳雷來投。當時的岳雲才十二歲,從軍習武。岳飛對將士的訓練要求很嚴格。有一次,岳雲身披重甲騎馬進行「注坡」訓練,從高山上俯衝下來,到了半山,要求突然勒馬停駐,因為沖得太急,馬的前足陷入一個小坑窪了,結果馬失前蹄,岳雲一個倒栽蔥,身體越過馬頭,狠狠地摔了下來。岳飛當場斥責道:「難道上陣殺敵,也會這樣嗎?」當即下令將他推出去斬首。眾將士大驚,紛紛求情,最後打了一百軍棍了事。在岳飛的嚴格訓練下,岳雲練得銅皮鐵骨,《金佗編》卷九《諸子遺事》稱其「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每次打仗,都是一馬當先,衝鋒在前。
也就是說,相對「薛仁貴轅門斬子」和「楊六郎轅門斬子」,「岳飛轅門斬子」才是確有其事。但岳飛最終也只是打一百軍棍了事,並沒真正「斬子」。
史有記載,真正大義滅親、斬子以整肅軍紀的,是明朝抗倭英雄戚繼光!
關於戚繼光斬子,最有權威的記載無疑是比戚繼光出現稍晚的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篇》卷二十八《戮子》條中的記載,其文大致意思是:本朝大將戚繼光之所以斬殺了自己的兒子,是因為他的兒子作戰不力,軍法不能容,迫不得已。
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兵家類存目》中收錄有戚繼光著作《紀效新書》,編者在撰寫的提要中稱:第四篇中一條規定:「若果違犯軍令,即便是我的親生子侄,也要依法施行。」在一次戰後,因為他的長子在作戰中臨陣後退,違反軍紀被斬,可以說得上是言出必踐。難怪他的軍隊後來所向無敵。
福建《仙游縣誌》也記:戚大將軍初到莆田,準備出兵。逢大霧天,伸手不見五指,他的兒子戚印為先鋒官,自作主張,勒馬回頭,要求取消行動。戚大將軍惱怒他違反軍令,殺之。
戚繼光斬子以明軍紀,在民間影響巨大。浙江臨海縣至今還有紀念戚印的「太尉廟」,福建福清市也有「思兒亭」「相思嶺」等古蹟。
似乎,「戚繼光轅門斬子」是一件鐵板釘的歷史事實了。
可是,查遍正史以及記錄關於戚繼光事跡的第一手材料的其他史書,如《明史》、伊璜《罪惟錄》、《閩書》中的《戚繼光傳》、董承詔的《戚大將軍孟諸公小傳》、汪道昆的《孟諸戚公墓志銘》、戚繼光長子戚祚國等編纂的《戚少保年譜耆編》等,並沒有任何戚繼光斬子的記錄。要知道,戚繼光斬子是一件彰顯將軍治軍嚴明的事情,這些典籍之所以不予收錄並非要隱諱什麼,而是因為壓根兒就不存在這件事。
還有,除了福建《仙游縣誌》的說法,民間也有多種戚印被斬緣由的說法,但這些說法的發生背景要麼是戚繼光在台州(今浙江省臨海縣)防禦倭寇戰鬥中,要麼就是發生在援閩戰役中,時間是在1561年和1562年之後。
這就與戚繼光長子戚祚國等編纂的《戚少保年譜耆編》不符了。
《戚少保年譜耆編》編於天啟壬戌年(1622年),書中對戚繼光的事,無論巨細,有聞必錄,但是卻沒有有關斬子的片言隻語。其中記錄的一件事可以旁證在1563年之前戚繼光還沒有兒子:1563年,朝廷擢升戚繼光為署都督同知,可蔭一子任正千戶。戚繼光因為無子,把這一蔭職讓給了弟戚繼美。
另外,根據《止堂集·橫槊稿下》所記,戚繼光在福建抗擊倭寇時,曾在1563年到興化九鯉湖祈禱九鯉仙,祈禱的四件事之一就有「續嗣之憂」,說明戚繼光當時還沒有兒子。
《止堂集·愚稿上》還記,當時有人安慰戚繼光:「不要太過擔心沒有兒子。」(「無虞不弄璋也。」)
還有,戚繼光在死前半年,曾經建立孝思祠祭祀其歷代祖妣,在他自己撰寫的《祝文》中,有「今有五子一侄奉承蒸嘗」之語。這「五子」是指祚國、安國、昌國、報國、興國,五子中的長子祚國是在1567年出生的。
因此,可以確認:戚繼光在南方抗倭的過程中是沒有兒子的。「戚繼光轅門斬子」記載的故事同樣只是一個傳說,而不是歷史事實。
那麼,為了嚴肅軍紀而斬殺自己親子的事,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是否出現過呢?
出現過。南唐的大將、清淮軍節度使劉仁贍在壽州(今安徽省淮南市壽縣境內)抵抗後周世宗皇帝柴榮的征討。當時,壽州周邊的滁州、泰州、揚州、光州、舒州等地已失,壽州已成一座孤城,內乏糧草,外無救兵。劉仁贍卻不為形勢所動,仍然據城堅守。
壽州城破只在早晚之間,不少人棄城而去,或投降了周營,或悄悄做了逃兵。
劉仁贍的兒子劉崇諫看見父親病重,也開小號想溜,卻被城中的巡防隊抓了個正著。
劉仁贍在病中驚起,下令將劉崇諫腰斬。帳中將領紛跪地求情。監軍使周廷構也苦相勸。劉仁贍義不容情,堅持要斬子以肅軍紀。周廷構便向劉夫人求救。劉夫人堅定地站在丈夫一邊,說,軍法不能徇私,名節不能虧損。
如果饒恕劉崇諫不殺,那麼劉家就成了不忠不義之家,再無面目立於天地之間。
由此,劉崇諫終遭腰斬身亡。劉仁贍下令將劉崇諫的首級巡視三軍,眾軍皆哭。不久,壽州城破,劉仁贍含恨而死。周世宗對這位對手滿懷敬意,命人將之厚葬,並率全軍為其送葬。
將原劉仁贍的壽州守軍命名為忠正軍,並且追封劉仁贍為彭城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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