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時,嫁給46歲丈夫,六年後我走了他前妻的老路

2019-10-18     木子李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認識丈夫的時候,我是大四學生,在他公司實習。在此期間,他對我照顧有加。

有次,他請我吃飯,我們都喝了點酒,在酒精驅使下,我們跨越雷池,那之後,一發不可收拾。

面對他的關心以及物質誘惑,我最終喪失了理智:在明知他有老婆和孩子的情況下,還是和他相愛了。

大學畢業後,我順利進入他公司,在此期間,他為了我,和他前妻離婚了。

我倆結婚之後,他曾疼惜了我四年多,從結婚第五年開始,他就對我失去了耐心,在此期間,伴隨著頻繁的夜不歸宿。

我們結婚第六年,他帶情人回家,並向我提出離婚,我這才意識到,我走了他前妻的老路。

23歲時,嫁給46歲的他,六年後,婚姻瓦解,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一個見錢眼開的女人和一個有錢老男人的故事。

離婚的時候,丈夫給了我一套房子以及若干存款。

面上看,我確實比很多同齡女子「富有」,只有我自己知道:用最美好的年華,換來的這一切,都是那麼的「骯髒」。

木子李答讀者問:

因為曾經的財迷心竅,你不願意去承認你丈夫人性的醜陋以及你人性的醜陋。

如果,曾經的你會暗示自己「你丈夫能為了你,拋棄他前妻,終有一天,也會因為別的姑娘拋棄你」,又或者,暗示自己,你們的婚姻也不過是「財色交易」,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可能就不覺得自己是一個笑話了。

你現在傷感,並不是因為你丈夫「花心」,因為他認識你的時候,他就這副德行,而是因為,你自身的貪婪以及太看得起自己了。

用了六年時間,賺了一套房子以及一些存款,對於你而言,我覺得是「物超所值」。因為很多正經姑娘,至少在物質層面,並沒有你如此富有。

對此,你有什麼好抱怨的:你丈夫現在的交往對象,也不過走了你當年傷害他前妻的老路。

並不覺得你值得同情。

記住:做人應該顧及臉面、良知。有些女人,受了傷,會讓人同情;有些女人,受了傷,別人只會說活該。

其實,你還有另一種選擇:賣掉房子,拿著存款,去一座全新的城市,重新做人,並以此讓自己洗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Rqzy3G0BMH2_cNUgMk_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