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男子冒充記者詐騙3萬餘元 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

2020-01-03     四川在線巴中頻道


川報觀察記者 史曉露 巴中觀察 朱榮傑

1月3日, 記者從巴中市南江縣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開庭審理了王某冒充記者詐騙案,巴中市巴州區人王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退賠受害人被騙現金35620元。

2018年9月,南江縣長赤鎮居民蔣某在巴中住院時,與同病房照顧病人的王某相識,閒談中王某了解到蔣某家庭困難,而且蔣某夫婦兩人急需工作的情況後,便自稱是某報社特稿部主任王某某(真實姓名王某)。兩人互相熟悉之後,王某給蔣某看了他的記者證,並告訴蔣某,他所在報社特稿部正準備在南江縣建立廣告站,他可以為蔣某作擔保,讓蔣某夫婦分別成為南江縣廣告站的站長和副站長,進入報社工作第一年為實習期,沒有基本工資,接到廣告業務就能領到每天300元工資,一年轉正之後,月薪至少5000元,但是需要給擔保人繳納保證金每人2000元,辦理記者證、聘書等相關證件費用每人還要交納4000元,另外還需購買攝像機等設備。

聽了王某的一番描述,又看了王某的各類證件,蔣某對王某信任不疑。很快兩人便達成了協議,蔣某將自己夫婦二人的擔保費和辦證費用一共8000元,通過微信轉帳給王某7000元人民幣,承諾欠王某1000元。收到錢的王某遂為蔣某夫婦辦理了記者證、榮譽證書、聘書等物品,並通過郵寄的方式給了蔣某。

2018年9月11日,王某將攝像機、視聽播放器送至蔣某家中,稱攝像機36000元、視聽播放器320元。蔣某以沒有這麼多現金為由,先支付給王某現金25320元,並口頭協議欠王某11000元,另蔣某支付王某車費300元。

記者證、攝像機等設備全部拿到手後,蔣某夫婦安心地等待著南江記者站的建立,他們一度沉迷在升任站長的美夢當中。日子一天天過去,所謂的記者站並未建立起來,與王某也在「人貨兩清」後少有往來,這讓蔣某對此事心存疑慮,先後多次前往成都打聽報社的真實性,最終蔣某發現王某給自己夫婦二人辦理的記者證是假的。心知上當受騙的蔣某多次電話聯繫王某,但始終聯繫不上,想著自己辛苦存下來的三萬多元錢被騙,心急如焚的蔣某隨即向南江縣公安局報案。

接警後,辦案民警立即開展調查走訪,很快摸清了王某的個人信息,並鎖定了他冒充記者詐騙的犯罪事實。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發現,嫌疑人王某在案發後已經逃竄至江蘇省,最終在江蘇警方的協助下王某於2019年3月13日在江蘇省淮安市被當地警方抓獲。

3月17日,王某因冒充記者實施詐騙被南江縣公安局依法拘留,3月24日,王某被南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


來源:川報觀察

(四川在線巴中頻道新聞熱線:0827-5188332 官方微信:巴中輿論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R0shbG8BMH2_cNUgFM9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