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
套用其他車輛號牌,拼接車牌、
以上任何一項
都是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然而
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膽大」的人
知法犯法、無視法律,
幸好這樣的險情,
被交警及時發現並制止。
9月7日,正在長順縣城區水晶花城路段執勤的交警攔下了一輛號牌為貴A517**的輕型貨車,駕駛人韋師傅稱車輛行駛證未隨身攜帶。雖然貨車並未超載,晃眼一看審驗及保險標識也都齊全,但依照程序,民警還是當場對車輛進行了網上核查比對,查詢結果貴A517**已於2014年6月逾期未檢驗,保險也超期五年多,車輛已達強制報廢標準,民警當場對車輛進行了暫扣。
這位「膽大心細」的司機,為了賺錢,買來報廢貨車上路拉貨,一番「資源整合」,把報廢車的標識給湊了個整齊。沒想到運氣不太好,第一天出門就碰到了交警.
據了解,9月初,韋師傅經人介紹買了這輛二手車,付款時車主也明確告知他車輛已經報廢不能上路了,可賺錢心切的他卻不以為然。為了矇混過關,韋師傅出行前還「細心」地將自家轎車的檢驗和保險標識貼在了貴A517**擋風玻璃上,但是這番操作最終沒有逃過交警的法眼。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韋師傅因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保險標誌,被長順警方依法處以罰款7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事後,長順交警依法對其車輛進行強制報廢解體,徹底消除了安全隱患。
每一輛車都有專屬的車牌
但有的人為了逃避「電子警察」的監管
而套用、拼接其它車牌或使用偽/變造的機動車號牌
為車輛披上另一件「馬甲」
近日,都勻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執勤交警正在小圍寨路口開展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小型綠色皮卡車的前牌照顏色不一,車牌中間有斷裂,並且未懸掛後機動車牌照。
經詢問,為了能夠繼續上路行駛,該駕駛員找了兩塊車牌,弄斷之後拼接在一起來,正好拼出了自己車牌號,「接了肢」的車牌在路上行駛了好長一段時間,本來以為這樣就可以省了補車牌的事,並且後車牌並未懸掛,沒想到還是被「火眼金睛」的交警發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勻交警對這名駕駛員處以3600元罰款 並記24分的處罰。
這位拼接車牌的駕駛員剛被處罰完,十多分鐘以後,另一位駕駛員也因為車牌問題,被交警處罰。原以為是駕駛員不仔細,誰知道交警一查發現,並沒有那麼簡單。這輛皮卡車不僅存在違停和涉牌的違法行為,同時還屬於報廢車輛。都勻交警對該報廢車輛進行暫扣,同時對駕駛員吊銷駕駛證的處理。
警方提示:
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安全性低,駕駛報廢車輛上路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對過往車輛、行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車主一定要充分認識到駕駛此類機動車非法上路的危害性,做合法、文明的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