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網訊(記者 張又千 通訊員 周偉) 非法流動加油車,通過對車輛私自改裝,裝載大量成品油在道路上行駛,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成品油市場秩序,這種車就像一個個流動的「定時炸彈」,對公共安全造成潛在危害。對於此類違法行為,宿遷交警堅決亮劍,重拳整治。
4月9日上午10點左右,宿遷交警機動大隊執勤民警在市區富康大道與北京路交叉路口南500米處,對宿豫區男子張某駕駛的蘇NK262B小型普通客車檢查時,發現該車涉嫌擅自改變機動車技術參數的違法行為,且車內裝有加油設備一套及柴油500餘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民警當場對張某依法開具違法處理通知書,後移交轄區派出所對其非法加油行為進行處理。
據悉,從4月3日到4月10日,全市交警部門通過情報信息研判、重點區域清查、違法線索摸排、發動群眾舉報等方式已查處10起非法成品油運輸車行為,查獲多輛非法流動加油車。
記者從我市交警部門了解到,為有效預防涉及非法成品油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我市決定自4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非法成品油運輸車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的重點車輛為:各類成品油運輸車和罐式貨車、輕型普通貨車、廂式貨車、麵包車、皮卡車等易改裝車輛;整治的重點違法行為:非法改裝、違法加裝加油設備、違規運行、非法運載危險化學品、不按規定配備押運員、超載、超速、占道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整治的重點路段有:成品油運輸車進入我市的主要道路(國道205、235,省道245、250、324、325、326),全市高速公路、國省幹線道路,成品油倉儲企業、物流園區、運輸車隊、貨運車輛停車場和施工工地周邊道路。
據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之規定,國家對於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即凡是無證無照、證照不符,或者超範圍經營的均屬於被禁止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有可能被判處刑罰,其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罪。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危險化學品必須要由專門的車輛、專業人員運輸。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和運輸資質的改裝小型客車私自拉載柴油,無異於拉著隨時會引爆的炸彈,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安全隱患。
「廣大駕駛人、車主要自覺抵制這種違法行為,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而將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於不顧,更不要有僥倖心理。市民也應堅決抵制,如果發現有非法流動加油車,應第一時間向警方舉報。需要提醒的是,舉報人不要在開車的時候用手機拍攝,可上傳行車記錄儀視頻或由副駕駛人員拍攝違法行為。」該負責人呼籲。
舉報方式:關注「宿遷交警」微信,在底部菜單中選擇「我要舉報違法」功能,進入舉報頁面,違法行為種類中選擇「黑加油車非法運輸成品油」違法,填寫舉報信息,舉報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後,交警部門將給予舉報人100元紅包獎勵。對於提供交通違法線索信息的群眾,警方將嚴格予以保密。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公民未取得相關資質不得私自製造、儲存、運輸、買賣。如非法製造、儲存、運輸、買賣危險物質,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