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哭無淚!廣西一女子花86萬元買棟樓,卻進不了門,只因…

2019-08-06     欽南檢察

2018年,河池的伍群群女士通過司法網絡拍賣,花了81萬買下一棟樓,已經辦好不動產權證書的她,如今卻進不了門……

買家:

辦妥過戶手續卻進不了門

去年11月,伍群群通過司法網絡拍賣,花81萬元買下宜州區人民法院拍賣的一棟小樓,占地60平方米,共5層。4天後,她付清全款,並在2019年4月辦理了不動產權登記。

待交完各種稅費、辦好產權證書,花了86萬元。一家拿出了全部積蓄。



伍群群身後是她在司法網絡拍賣中買下的房產。

拿到了不動產權證書,她卻沒能進屋——被執行人遲遲不搬走。

伍群群認為,法院有義務幫她把房產拿到手。但答覆是「等待」。

案外人:

拍賣成功後提出執行異議

8月4日,宜州區法院稱,房子目前不能交付,是因為案外人郎某提出了執行異議。

據悉,被執行人是女子黃某,小樓是她和前夫朗某共有。

拍賣前,法院徵詢朗某意見,所得款項優先償還銀行抵押貸款,剩下的他有一半份額。郎某表示同意,並簽字摁指印。

拍賣成功後,郎某卻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異議書》,申請解封並中止執行,理由是他與黃某的案子沒關係,是案外人,他從來沒有同意法院查封他的財產。



宜州區法院作出裁定,駁回朗某的異議。朗某再向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中院撤銷了宜州區法院的裁定,發回重審。

今年7月31日,宜州區法院重新審理後作出裁定,還是駁回朗某的異議。目前異議書正在送達當中。

與此同時,伍群群憑法院發出的執行裁定書,辦理了相關產權過戶登記。於是,就出現了手持產權證書卻進不了門的尷尬。



伍群群手持不動產權證書,卻進不了門。

法院:

如有異議買家可依法索賠

宜州區法院在給南國早報的答覆函中表示,在異議書送到的15天之內,如果郎某沒有提起異議之訴,那麼法院將按程序把房子交付給伍群群。如果他提出異議之訴,那麼拍賣的房產暫時不能交付,要等待審理結果。

為此延誤交付帶來的損失,伍群群該向誰索賠?

宜州區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郎某敗訴,也需費時一兩年甚至更長時間後,房產才能交給伍群群。伍群群可向郎某索賠。

如果郎某勝訴,將「執行迴轉」,即法院糾錯,恢復到執行程序開始時的狀況。為此造成的損失,伍群群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得知還有這麼多官司在等著,伍群群嘆息:「我只是一個競拍者啊!」

伍群群的遭遇,看著都讓人心累。作為一個普通競拍者,她的合法權益,何時才能得到保障?這事,你怎麼看?


來源丨南國早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MRixamwBUcHTFCnftKV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