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日前表示,在今年7月先期取消13項由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社會保險經辦證明材料的基礎上,12月份開始,再次取消了13項社會保險經辦證明材料,並推行告知承諾制。
這次取消社保證明材料並實行告知承諾制,主要是通過數據共享、基本證照核驗,進一步減少群眾辦理社保業務證明材料,參保人「不用跑」或者「跑一次」就可以辦理社保業務。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通過部門數據共享實現的不再提交,如工亡職工配偶未再婚證明、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健在證明;二是通過人社部門內部核查能實現的不再提交,如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涉及第三人工傷事故責任認定書等;三是根據實際情況已先行取消,如在校學生提供的就讀證明、企業信息變更證明、社會保險登記證等;四是探索執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共涉及7個證明材料。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範圍
從2019年12月15日起,廣西在社保經辦機構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執行範圍共涉及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經辦業務的7個證明材料,具體包括:供養親屬撫恤金申領需提供的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需提交的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無固定收入證明、供養直系親屬與死者關係證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註銷登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需要提供的死亡證明材料,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註銷登記涉及的出國(境)定居證明等。申請人在充分知曉《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內容的情況下,書面簽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承諾書》後,社保經辦機構即可按規定予以辦理。
告知承諾制工作開展後,社保經辦機構將通過信息共享、數據核查比對、部門間協作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核查。辦事對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明材料等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作出處理,並將其列入嚴重失信人名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記者:雷俊 通訊員:曾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