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如何稅前扣除?

2019-11-22     手工真帳實操學堂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皆是為企業產品促銷、擴大影響等宣傳所付出的費用,因此,有些財務人會在處理時難以分清,特別是二者都可以稅前扣除的情況下,更是有許多財務人將其混為一談,但這是不可以的。在會計實務中,其實二者不同很好區分,具體情況請大家同小編一起了解一二吧!

一、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是什麼?

1.廣告費

廣告費是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的方式,刺激消費者對其產品或勞務的消費慾望,以達到促進產品銷售的目的而支付的相關費用,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不得納入廣告費中。

2.業務宣傳費

業務宣傳費是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例如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誌的禮品、紀念品等都屬於業務宣傳費,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也屬於業務宣傳費。

兩種費用的不同其實非常明顯,在會計實務中更好分辨,它們最主要的區別在於廣告費可以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而業務宣傳費則無法取得。當然,二者的共同點也不容易忽視,它們皆是為企業產品促銷、擴大影響等宣傳所付出的費用,因此,在稅前扣除時,它們可以說是「綁定」的情況。

二、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7〕512號)規定:「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也就是說,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併稅前扣除,其稅前扣除額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

【案例】

A公司2019年的銷售收入為100萬元,當年廣告宣傳投入9萬元,除廣告外為產品宣傳花費5萬元。則,A公司的稅前可扣除金額計算如下:

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合計:9+5=14(萬元);

按照規定,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可合計扣除範圍為銷售收入的15%:

可稅前扣除最大金額=100×15%=15(萬元);

由於14萬元<15萬元,因此,A公司的廣告費用與業務宣傳費14萬元可全部稅前扣除。

溫馨提示:15%的稅率僅限一般企業,特殊企業請根據國家規定進行計算。

雖然,在進行稅前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時,二者是「綁定」計算的關係,但作為財務人,我們必須對不同的費用擁有正確的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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