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許昌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了
《許昌市政府部門取消的證明清單》,
取消了43項證明事項。
這也就意味著
審批部門不得再向申請人索要取消清單中的證明材料,
其中包括身份信息變更證明、
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無業證明、單位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