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項目檔案編制內容,資料員技術輔導

2019-10-17     建築界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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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大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清單

㈠、編制依據:

、住建部37號令(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建辦質(2018)31號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雲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本項目勘察、設計文件

、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市政管線設施和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

在37號令和雲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中,均明確提出了勘察、設計單位應在勘察、設計文件中說明本工程的危險因素、危險部位等。

雲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第五條:勘察單位應當根據工程實際並充分結合工程周邊環境地質條件,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因工程地質條件及水文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建設風險。

雲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第六條: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必要時應進行專項設計。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以及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對涉及危大工程的內容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

㈡、31號文 附件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一、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批註1:一般情況下,設置了地下室的基坑就屬於危大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於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繫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批註2:商場、酒店、辦公樓的大廳、中庭的模板支撐系統。]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批註3:鋼屋架安裝工程]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一)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採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批註4:塔吊、物料提升機的安裝、拆卸。]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採光井、電梯井腳手架)。[批註5:普通住宅9層以上]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四)高處作業吊籃。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批註6:容易忽視!]

(六)異型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築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採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水下作業工程。

(五)裝配式建築混凝土預製構件安裝工程。

(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批註7:容易忽視!]

附件2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批註8:需要專家論證!]

一、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批註9:注意中庭、大廳等局部易忽視部位!] ,或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於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一)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附著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批註10:要高度重視!]

五、拆除工程

(一)碼頭、橋樑、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築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護建築、優秀歷史建築或歷史文化風貌區影響範圍內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採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水下作業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含專項施工方案及施工單位審核、監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審批手續)

㈠、一般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審核

1、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相關專業分包單位組織編制。

2、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應按照單位覆核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後,送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專業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加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公章

3、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工程概況: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標準、規範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檢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措施、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

(七)驗收要求: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

(八)應急處置措施;

(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批註11:審查施工方案的要點!]

4、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審批同意後報監理單位審查,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審查符合要求後簽字、加蓋執業印章,施工單位方可組織實施。

㈡、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

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論證會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

2、專家論證會參會人員應當包括下列人員:

(一)省、州(市)危大工程專家庫專家;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三)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四)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書面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參與本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指導的專家;

(六)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批註12:注意:第四條人員和第六條人員不得缺席!]

(七)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3、超危大工程專家論證會後,應當形成論證報告,對專項施工方案提出通過、修改後通過或者不通過的一致意見。專家對論證報告負責並簽字確認[批註13:監理不對論證報告負責,但是目前專家論證會的論證質量參差不齊,作為施工方案的實施監督者,在方案論證會上應有自己的看法並發表意見,不能任由施工方主導會議。] 。

4、專項施工方案論證通過後,方可組織實施。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需修改後通過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後,重新履行本細則第十四、十五、十六條的程序。[批註14:本條款將應由專家組審核最終方案的義務轉嫁給了監理,所以:1、在論證會上監理要發表意見;2、論證意見要明確、不能含糊不清;3、在審核修改後的施工方案時,要逐條核實是否已按論證意見進行了修改。4、審核意見中建議註明:「報論證專家組審批」。

參考北京市危大工程管理實施細則。] 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不通過的,施工單位修改後應當重新組織專家論證。

5、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建設單位代表簽字認可。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㈠、編制依據:

1、監理規劃

2、本工程勘察、設計文件

3、37號令、31號文件和雲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批註15:可寫作「有關的國家、省、市、地區關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條例」]

4、經審批通過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5、相關施工安全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㈡、按照雲南國開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監理工作手冊中,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要求進行編制,質量和工序驗收方面做大幅刪減,增加專項巡視、檢查、組織驗收、報告等內容。重點在符合各級政府部門的安全管理條例和細則,保證安全生產管理。作為專項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不與原來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合併。[批註16:雲南全省各地有多處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部門要求編制專門的危大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單列出來編制有利於滿足安監部門的要求。]

一、專項監理巡視、檢查記錄

1、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該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進行巡視、檢查,巡視和檢查應形成記錄[批註17:沒有旁站記錄,按照37號令及雲南省的實施細則,均沒有要求進行旁站。但是不是說監理在危大工程過程中不需要旁站,是不需要進行安全監理旁站,正常的監理旁站還是需要的。] ,納入危大工程專項檔案。

2、檢查內容:

、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員是否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了方案交底?是否有書面交底記錄和雙方及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簽字?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是否向作業人員進行了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有書面交底記錄和雙方及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簽字?

、施工單位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到位並對危大工程方案實施情況進行了現場監督?

、現場實施情況是否與危大工程專項方案一致?如不一致,應立即要求進行整改。

1、監測情況檢查,檢查監測單位是否按照監測方案進行了監測工作,並督促監測單位及時提供監測報告。

2、檢查記錄,根據檢查內容可形成:交底檢查記錄、現場檢查記錄、監測檢查記錄三個記錄表。

二、危大工程專項驗收

1、雲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原文:「對於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驗收標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員。」[批註18:注意掛牌!]

幾個問題,、哪些是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

、參與驗收的相關人員是哪些單位的哪些人員?

、責任人員是哪些人員?

按照原文中「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則,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應該是對後續的施工和使用有影響的工程。那麼,需要驗收的工程就應該是以下範圍:

、基坑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起重機械安裝工程

、各類型腳手架工程

、暗挖工程

、建築幕牆安裝工程

、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具體範圍參見31號文件附件1、2規定。

第二個問題,參加驗收人員。參考雲南省及北京市危大工程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參加危大工程的驗收人員應該有:

、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建設單位代表;

、監理單位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有關勘察、設計和監測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三個問題 ,責任人員。本著「誰生產、誰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原則,責任人員應該是該工程(設施)的使用者和維護者,驗收人員不應承擔使用維護責任。

2、驗收應形成書面驗收文件,經參與驗收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納入危大工程專項檔案 。

三、危大工程整改文件

監理通知或安全整改通知。[批註19:通知的行文、要求見《現場檢查記錄表解析》] 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現場進行巡查和檢查時,發現現場施工情況和專項施工方案不一致時,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管理人員進行整改。如問題較大或較為嚴重時,應下發書面通知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其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暫停工令)[批註20: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在事故調查時如發現監理沒有下發暫停工令,那麼監理勢必會被追責,而且很嚴重,大家要學會保護自己]

2、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註21:由於現在建築市場的不規範,是否報告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各方面情況決定。但必須書面報建設單位。]

3、整改通知回復。施工單位在整改完成後,應書面進行整改通知回復。監理應進行現場查看,是否滿足整改通知要求並簽署複查意見。注意應由下發整改通知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複查和簽署意見。

4、整改通知和通知回復應附清晰明了的照片,並能一一對應,說明問題和整改情況。

一、其他

除以上內容外,監理部還應將有關危大工程的其他相關資料納入危大工程專項檔案管理。

1、經監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的監測方案。

2、定期的監測報告。

3、公司對項目危大工程進行的專項檢查記錄。

4、其他應納入專項檔案的資料。

二、檔案管理要求

資料應按照公司和事業部要求,用統一的檔案盒裝盒。盒內附卷內目錄,盒外註明檔案名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GaIc2G0BMH2_cNUghtR-.html